时间:2023-04-13 17:32:12来源:法律常识
临翔区检察院:适用速裁程序第一案
不到十五分钟审结
“由于我一时贪念,盗取了他人银行存折,造成失主损失5000余元,我非常后悔,愿意赔偿失主损失,并认罪认罚。”8月2日,临翔区人民检察院适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诉第一案被告人张某某在法庭陈述上说。
今年7月,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提请批准逮捕张某某盗窃案,该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全部审查案卷后,认为该案案情简单明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属于轻微刑事案件,符合适用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速裁程序规定。审查仅四天后即做出批准逮捕决定,并建议公安机关完善相关证据后即时移送审查起诉。受理审查起诉后当日,承办检察官及时审查卷宗,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和义务,同时进行讯问,并联系驻检察院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在值班律师见证下,张某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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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快速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建议得到采纳。因在公诉阶段准备充分,法庭审理不到十五分钟审结,张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当庭认罪并表示不上诉。本院提出的量刑建议被采纳。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2018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后该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的一次有益探索,是该院积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和推动坦白从宽刑事政策具体化的举措,同时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积极适用该制度也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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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第一检察部
编辑:尤梦云
审核:赵国卿
《临翔检察》 2019年 第3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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