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6 10:12:40来源:法律常识
爱女跳楼身亡
家庭遭受重创
父母无奈之下到
朝阳区法援中心寻求帮助
法援律师能否
抚慰这个受伤的家庭
来看今天的法援故事
爱女身亡家庭遭受重创
2021年8月14日晩,被害人张某跳楼自杀,后经抢救无效身亡。经查,被告人王某通过虚假微信号取得张某信任,两人发展成暧昧关系,而王某为达到长期控制张某的目的,给张某拍摄了裸照。事发当晩,他通过微信以向社会散播张某裸照的方式进行威胁、敲诈,张某遂跳楼。
张某是家中独女,她的离世令父母痛不欲生。张某的父亲本就患有多种疾病,禁不住失去女儿的打击,他病情加重致卧床不起。此外,张某跳楼后,近半个月的住院抢救产生了巨额医疗费,使得原本经济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爱女身亡再加上背负巨额债务,两位老人几乎丧失了生活的勇气。
求助法援重燃生活希望
张某的父母向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援中心立即指派北京市瀚翔律师事务所徐静律师代理此案。2021年9月10日,接受指派后,徐静律师第一时间与被害人父母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但由于被害人父母对被害人社会活动并不知晓,对案件情况的了解也非常有限。徐律师又联系了办案民警,对整个案件进行详细的梳理和分析。
案件侦查阶段,因张某父母身处异地,徐律师多次与他们电话和微信沟通,通报案件进展的同时,也对二人的情绪和心理进行疏导和安抚,并表示一定会尽全力为他们争取最大的利益。
王某涉嫌敲诈勒索案被移送检察院后,徐律师前往查阅卷宗,详细了解案情,积极与检察官和被告人王某的辩护律师沟通。经过徐律师的极力争取,成功让被告人先行支付了10万元赔偿金,解决了被害人父母的燃眉之急。
在法院审理阶段,徐律师代理被害人父母正式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虽然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有悔罪表现并表示愿意在能力范围内积极赔偿,但被告人家属却以疫情和家庭困难为理由,不愿增加赔偿金。一旦判决下来,被告人和其家属再进行赔偿的可能性非常低,况且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根据法律规定支持的赔偿金额有限,后期执行也困难重重。因此,徐律师多次同承办法官沟通,并通过被告人辩护律师向被告人家属阐述被害人家属所承受的巨大心理创伤和巨大的债务负担,积极为被害人父母争取赔偿。
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2022年5月30日,被害人父母与被告人达成和解协议,徐律师为被害人父母争取到30万元的经济赔偿,极大缓解了被害人父母经济压力,使其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为了表达感激之情,被害人家属专程赶到北京,向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赠送锦旗。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九十二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