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6 09:28:59来源:法律常识
新津县司法局立足职能,迅速行动,从四个方面加强职能管理,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助力平安新津建设。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
利用大型宣传活动契机和乡镇(街道)人流集中时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宣讲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大力营造扫黑除恶环境。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推送扫黑除恶信息,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影响力。开通《小津说法》电视栏目剧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切实营造扫黑除恶氛围。
二、加强特殊人群监管,消除黑恶势力的潜在苗头
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摸排,建立工作台账,加大重点人员走访频率,掌握思想行为动态。加强实地走访、通讯联络核查、增加见面报告次数等措施,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报告、外出、进入特定场所、居住地变更等审批制度。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体教育,讲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指示精神,明确重点打击的10种黑恶势力犯罪、恶势力、软暴力、村霸等应知应会知识。告诫社区服刑人员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黑恶势力活动,鼓励社区服刑人员积极举报、揭发黑社会集团和黑社会分子。对具有重新犯罪倾向、寻衅滋事等涉乱重点管控的社区服刑人员,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制止,及时逐级上报并落实管控措施,确保不发生重新犯罪问题。
三、加强律师督促指导,确保辩护代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统一
加强对律师的培训学习,通过新津县司法局、律协新津工作站、律师事务所对律师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培训会和自主学习,提高律师的政治站位和业务能力,避免出现律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思想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以及对案件性质认定不清的问题。对涉恶涉恶案件代理律师开展专项谈话提醒,及时做好案件报备。
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防止黑恶势力的滋生蔓延
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畅通调解信息渠道,遇到重大、紧急、复杂、疑难的涉恶涉恶矛盾立即报告给各镇(乡)、街道主管领导与司法局主管领导,及时有效处置。做好案件登记报送工作,及时反馈调解进展情况,随时做好协调配合,全力完成调解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