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3 17:20:16来源:法律常识
3月9日,老河口市检察院严格履行刑事执行监督职能依法将9名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有效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2016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的通知》后,老河口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天稚多次向市委政法委专题汇报。该院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专班,负责清理工作。他们对2006年至2016年的判决进行了集中清理,清理判决文书1500余份,涉案人数2000余人,与看守所电子台账逐一进行比对,共清理出判处实刑而未执行刑罚罪犯9人。在调取卷宗,查明相关事实的基础上,该院向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和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监督公安机关上网追逃7名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并从戒毒所带回2名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先以执行刑罚。
经上级督导,在市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下,上网追逃涉案罪犯全被抓获。至此,9名涉案罪犯全部收监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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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坤
编辑| 周亚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