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11:12:24来源:法律常识
2020年4月8日,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何志依法适用速裁程序,通过三远一网系统审理并当庭宣判了高新法院全面履职以来的首起刑事案件。
被告人张某因涉嫌盗窃罪,由高新区检察院依法向我院提起公诉。由于审查起诉阶段嫌疑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公诉机关提出了具体的量刑意见。庭审过程仅用15分钟,真正实现了简案快审。庭审前,何志院长作为该案承办法官,认真查阅了全部卷宗材料,并对因家庭困难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辩护。庭审过程中,何院长核实被告人身份后,依法询问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查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自愿性,告知被告人有认罪认罚从宽的权利,以及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方式及法律后果。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坚决改正错误。鉴于嫌疑人的认罪悔罪表现,并结合公诉机关量刑意见和建议,何院长对该案进行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被告人远程核对了庭审笔录并签字确认,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院坚持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两不误,院长带头实现了网上办案常态化。本次庭审,我院通过网络系统远程在线开庭,实现了犯罪案件的“快立、快审、快判”的新型办案模式,真正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既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疫情防控需要。
此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高新法院全面履职以来的第一起刑事案件,是我院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缓解人少案多、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办案质效的一次有益尝试。下一步,我院将对适用速裁程序的细节问题与公、检机关进一步会商,使速裁程序形成常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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