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1 14:45:33来源:法律常识
日前,拉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行动大队破获了我市首起网络招嫖卖淫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和刘某涉嫌介绍卖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提请批准逮捕。
案件回顾
2022年6月27日,拉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行动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名网名为大宝的“键盘侠”利用该微信组织卖淫,随后对该案立案侦查。通过多种侦查手段侦查后发现,这名“键盘侠”为一名李姓男子,从2022年5月份开始李某组织并指定专人(刘某),在我市各小区、停车场等部位散发印有招嫖信息的“小卡片”,招揽嫖客,从中获利。警方发现,该组织手段隐秘,组织者藏匿较深,主要采取中间人介绍的方式,通过电话商定嫖资和卖淫地点,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2022年12月6日、9日,办案民警在掌握了李某和刘某网络招嫖卖淫的大量证据及确定了龚某、王某、扎某等9人从事卖淫违法行为的证据后,在我市城关区中和国际城、嘉措社区等附近将刘某、龚某、王某、扎某等10人抓获。
随后,民警以此前掌握的线索,通过走访摸排,掌握到了李某的活动轨迹,于1月20日16时许,在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在嘉禾县某小区内将李某抓获并押解回拉萨。经审讯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和刘某交代从2022年5月份开始在我市通过微信从事招嫖和介绍卖淫,从中获利两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李某和刘某因涉嫌介绍卖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提请批准逮捕;龚某、王某、扎某等9人因涉嫌卖淫嫖娼,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