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3 14:12:21来源:法律常识
日前
陵水警方发布悬赏通告
征集两起10多年前发生的
重大刑事案件线索
每起案件最高奖励10万元
2008年11月4日23时许,海榆东线陵水椰林镇第二中心小学北侧的小卖部里,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案。犯罪嫌疑人抢劫过程中,打死一名被害人,并用火焚烧了现场。
2009年3月5日凌晨1时许,在陵水陵保公路提蒙高岭村路段(鲁宏公司冷冻库路口)处,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造成一死一伤。经调查,死者和伤者均为陵水本号镇人。案发前,两被害人驾驶一辆正三轮摩托车从陵水光坡镇武山村返回本号镇,途中被一伙驾驶摩托车经过该处的男青年殴打。
为深入推进命案积案攻坚行动,消除社会隐患,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有关两起重大刑事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公安机关将对每起案件最高奖励10万元,并对举报人依法严格保密,保护其合法权益。对隐瞒、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以及为其逃避打击提供便利条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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