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15:57:18来源:法律常识
7月7日15时,在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会谈室,承办检察官结束询问申诉人,申诉人点下了“十分满意”的会见评价。至此,全省检察机关首次通过12309检察诉讼服务监督平台完成对当事人的会见和询问,标志着全省检察机关诉讼服务监督平台成功运行。
当日14时,申诉人王某某到达会谈室。案件承办检察官在技术人员指导下点击开始,系统运行正常。承办检察官通过依法告知申诉人诉讼权利、核实案件事实、听取申诉人意见、解答申诉人疑问等环节,顺利完成了对当事人的会见和询问。
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省检察院统一研发建设的全省检察机关诉讼服务监督平台(一号工程)部分应用系统于7月1日起开展应用。阳泉市检察院积极部署推进上线运行应用的配套环境建设工作,完成建设全省第一批12309山西智慧检察服务监督平台会谈室。
7月2日,刑事申诉人王某某向阳泉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承办检察官提出会见申请。为严格贯彻执行会见要求,承办检察官积极协调控告申诉部门,引导申诉人通过12309检察诉讼服务监督平台预约会见。7月5日,申诉人通过12309检察诉讼服务监督平台实现平台、检察官、当事人三方通话,成功预约确定了会见时间。
温丽芳
(责编: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