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刑事律师,向劳动模范致敬-付冬梅:守护山花烂漫时

时间:2022-10-25 00:23:11来源:法律常识

向劳动模范致敬

7月6日上午,黑龙江省第十三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在哈尔滨召开。其中来自检察系统的同江市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李明、牡丹江市院第七检察部主任付冬梅、省院法律政策研究部主任刘涛、哈尔滨市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杨永奎、大庆市龙凤区院副检察长王芳5名同志被评为省第十三届劳动模范。现将5名同志的事迹摘要刊发,供全省检察机关学习。

付冬梅,女,1972年出生,现任牡丹江市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付冬梅同志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始终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的理念,注重开拓创新,坚持精品化、品牌化发展方向,将牡丹江市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打造成为全国检察机关的一面旗帜。

在付冬梅同志的带领下,以其名字命名的“冬梅姐姐”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团队成为全国五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团队之一,2017年被写入最高检的工作报告,同年5月付冬梅同志参加最高检“检察开放日”活动,向参加活动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汇报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2016年,付冬梅同志被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称号;2017年7月首登中央政法委主办的《长安杂志》封面;同年12月被牡丹江市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8年被黑龙江省检察院授予个人二等功,同年9月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向付冬梅同志学习活动;2019年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被省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称号。

信念坚定、牢记使命

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付冬梅同志始终牢记一名检察官的神圣职责,深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以付冬梅同志的名字组建了“冬梅姐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设计了“冬梅姐姐”卡通形象,以“冬梅姐姐进校园”为主题,在每年开学之际走进校园,用法治讲座、法治图片展、发放宣传资料、法律咨询等形式为在校未成年人讲授防毒品、防性侵、防欺凌等法律知识,受益学生达4.5万人,被列为全国15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创新事例之一。

与牡丹江市第一中学联合建立警示预防教育基地,设置宣传教育区、法律资料阅览区、心理咨询区、多媒体展示区四个功能区,组织在校学生参观学习6000余人次。市第一中学、第五中学和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等五所学校还专门聘请付冬梅同志担任法治辅导员和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付冬梅同志带领工作团队,深入学校、社区、未成年人家中开展犯罪预防和法治宣传工作,使“冬梅姐姐”团队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理念深入人心。

胸怀人民、服务群众

努力挽救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付冬梅同志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始终坚持把挽救、帮教涉罪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着力点。

付冬梅同志在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成立之初,探索建立“亲情会见室”,通过落实法定代理人到场、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以亲情感化打开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结。

积极探索不公开听证、捕前听取律师意见、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等措施,努力降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逮捕率、起诉率和羁押率,最大限度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2012年以来,对5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9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25名涉罪未成年人在付冬梅同志的帮扶和挽救下考入了大学。

为了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付冬梅同志积极推动与牡丹江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联合建立挽救帮教基地,把附条件不起诉、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安置到基地,与普通学生一起正常学习和生活,由基地负责技能培训和择优推荐就业,有效地解决了涉罪未成年人帮教难、安置难、就业难和再犯罪的问题。

勇于担当、开拓创新

打造“136护花工程”

付冬梅同志始终保持强烈的精品意识、品牌意识、卓越意识、超越意识,不断开拓创新,奋力进取超越,创建印有牡丹江标签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

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付冬梅同志边学习边摸索,在院党组的协调下,率先在全市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

积极与牡丹江市教育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实施督导制、通报制、谏职制“三制工程”,强化在校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力度,被市委政法委誉为“检徽闪耀在校园”品牌。

通过不断探索创新,逐步建立起“受、捕、诉、监、防、帮”“六位一体”工作模式,在受案时要求公安机关落实法定代理人到场、社会调查、同步录音录像、法律援助四项制度,将维权工作向前延伸至受案和侦查阶段,帮教工作向后拓展至服刑阶段。

设立“未成年人绿色通道”,实行简案快审,对犯罪主体明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实现“受理快、审查快、结案快”,减少涉罪未成年人羁押期限,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构建起以一个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三制工程”、“受、捕、诉、监、防、帮”六位一体工作模式为依托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挽救帮教涉罪未成年人的“136护花工程”,从而创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

付冬梅同志用爱心、耐心、真心、诚心去挽救和帮教每名涉罪未成年人,使他们迷途知返,重新启航,付冬梅同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不忘初心,不辱使命的责任与担当。付冬梅同志立足法律监督岗位,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用实际行动擦亮牡丹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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