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12:28:12来源:法律常识
本报讯(记者符备战 通讯员任渝)7月28日,兴平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兴平检察院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对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作了专题报告。
会上,史盟献副检察长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了兴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一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的情况;二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中该院主要做法和成效;三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面临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四是下一步工作措施。
兴平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2019年9月开始实施,适用率为80%以上,2020年适用率达到了85%以上。2021年1-6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91.51%,适用率在全市位居第一方阵。其中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率为93.42%,法院采纳率达84.51%。认罪认罚案件中适用筒易程序办理128件,占所办案件55%。案件比由2019年的1:2.62下降到目前的1:1.06,案件效率大幅提高。对20余名被告人提出适用缓刑建议,所有被告人均服判息诉,无一人上诉,案件上诉率大幅降低。对5名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王兴文检察长做了表态发言,兴平检察院将认真梳理总结、积极改进落实,下一步,要在学习领会、精准适用、宣传及释法说理、整改落实四个方面下功夫,把大家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推动工作成效的动力,以优异的成绩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检察官说“法”:
1.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并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从宽包括实体上的从宽和程序上的从简两个方面。
2.值班律师: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在看守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场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派驻或安排的方式,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
3.精准量刑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认罪认罚案件,就犯罪嫌疑人的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的确定型量刑建议。
4.认罪认罚具结书:是指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经过共同协商后形成的载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涉嫌的罪名、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适用的诉讼程序、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等内容的书面文本。该文本需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值班律师签字确认。
5.案–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的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案-件比”中“件”数越高,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多,办案时间越长,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低,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差。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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