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 02:38:05来源:法律常识
5月3日上午9时整,陕西省宜君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法槌敲响。担任审判长的铜川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冯迎春冯迎春在法庭上公开开庭审理王某某故意杀人暨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殷军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法庭还邀请10名市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了案件庭审,铜川市基层法院院长和两级法院刑事法官以及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宜君县公安局部分警察、宜君县林业局、当事人家属共计80余人旁听了案件庭审。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庭审公开网、陕西法院庭审直播网、铜川中院官方微博进行了现场同步直播。
庭审前,冯迎春院长仔细查阅案卷了解案情,与合议庭成员认真梳理了案件证据,组织控辩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充分做好庭审前各项准备工作。被告人王某某故意杀人一案移送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公诉人殷军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前往宜君县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复核案件事实和证据,分别就定罪和量刑关键证据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16条,完善了证据链,并充分听取了辩护律师以及被害人近亲属的意见,为案件严格公正办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庭审中,殷军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讯问,并运用多媒体依次展示了定罪和量刑证据,清晰地还原了整个案件原貌。在法庭辩论阶段,殷军检察长从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根源、犯罪后果、社会危险性等方面分析,发表公诉意见,与辩方就法定与酌定量刑情节的考量等焦点问题展开辩论,论证严谨、说理透彻,并对被告人进行了教育,使其当庭认罪、悔罪,有力地指控犯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就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并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最后陈述以及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调解,整个庭审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全程同步进行了录音录像。
庭审结束后,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市刑事法官召开了庭审观摩评议会,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受到代表委员的高度赞扬。铜川市人大代表、宜君县农业技术中心高级农艺师杨邦民观摩了案件庭审后感慨地说。“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长带头开庭办案,以上率下,起了很好的示范效应,并且通过网络进行庭审直播,邀请代表委员进行现场观摩,审判案件过程公开、公正、透明,敢于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这种做法特别好,充分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成为了真正的法律检验员,铜川中院做到了。”(记者李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