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2 10:14:25来源:法律常识
车主称按期还贷却被强行收车
华声在线长沙讯2015年,长沙市民汪先生购买了一台轿车,当时因为钱不够,他向上海先锋太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先锋太盟公司”)贷款5万元。近日,汪先生告诉本报记者称,自己按月还款,并且已经把尾款交齐了,但是先锋太盟公司称他还应支付3.55万元的其他车辆相关费用,并以贷款逾期为由将车拖走了。
汪先生介绍,自己购车时与先锋太盟公司约定,5万元分36期还完,每月13日还款2182元。2016年8月,汪先生将尾款一并打到了还款的卡上。“他们那边表示,连续月供6个月之后,可以自由还款,也就是说,可以一次性付清。”汪先生说,先锋太盟公司并没有一次性从他的卡里扣除尾款,还是按月扣除。之后,他向对方询问此事,“先锋太盟公司说,需要将钱打入公司的公户”。
2016年11月22日,先锋太盟公司以“贷款逾期”为由将汪先生的车强行开走。拖车通知单显示,汪先生除交付尾款外,还需交付3.55万元其他车辆相关费用。
汪先生称,3天后,他将尾款一次性打到了先锋太盟公司的公户中。然而,2017年1月3日下午3点,先锋太盟公司工作人员通知汪先生,若当天下午4点未将余款打过去,他们将把车卖给别人。
记者致电先锋太盟公司咨询“其他车辆相关费用”的含义,对方回应:“我们不清楚,不要再打电话来了。”然后将电话挂断。截至发稿前,先锋太盟公司未对此给出任何解释。
记者骆一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