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01:11:39来源:法律常识
作为一名律师,每天都会接到客户的法律咨询或老板交代的工作任务,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在海量的信息里搜索所需要的内容。对于执业不久的年轻律师甚至实习律师来说,因为办案经验相对较浅,涉猎法律领域的广度和深度有限,很多时候难以立即给出对方满意的答复。即使是经验丰富的律师,在面对法制发展如此迅猛的时代,加上人的精力和记忆有限,也难以保证囊括所有知识。
过去,传统的检索模式,是依靠大脑的记忆储存和通过查阅纸质书本来完成,但这样的方式得出的答案可能存在记忆偏差、检索速度缓慢及内容不全面的缺点。在经济高速发展、法律法规快速更新、纠纷案件层出不穷以及互联网高度入侵人类生活的新时代,如何利用大数据的力量,在海量的知识里快速、准确、全面地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已经成为每一位法律人不可忽视的问题。法律检索中关键词非常重要,关键词选得好,检索课事半功倍,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有人说“案由”是最好的检索关键词,其实不然。我国的民事案由分为四级,体系相当复杂,因此不同法院对同一类案件在案由归属上经常有所不同,当四级案由不好界定时通常会归入上一级或上几级案由,这样就决定案由的确定是项相当不精确的工作。正是因此,注定案由很难成为理想关键词。因为关键词不准确会导致检索结果要么无关数据太多,要么遗漏重要信息,个人认为有两个比较理想的关键词值得律师注意和掌握使用。
(一)法律条文序号
法律检索总是为了解决特定争议焦点问题,而法官在对争议问题作出判断时,通常依据三段论的逻辑模式,即通过大前提和小前提得出结论,在这个评价体系中大前提最为重要,因为通过大前提可以让裁决者找到得出判断需要具备的全部要件,然后再依据这些要件审查案件事实即小前提。因此,在裁判文书中法官总会引用代表大前提的法律条文。
不同的法律条文或法律条款总是对应不同的适用场景,只要争议的法律问题类似,裁判文书引用的法律条文通常基本一致。因此,我们只要找到解决争议问题所对应的法律和法律条文,然后将之作为关键词,就可以在案例库中找到引用该法律条文的所有裁判文书。
当然,不同的裁决者在法律条文的引用方式上略有不同,有的裁判文书会全文引用法律条文的内容,有的则不会。但不管采用哪种处理方式,所引用的法律条文所属的法律名称及该法律条文的序号都会被准确列明。因此,将法律名称及法律条文序号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就可以找到所有你关心问题的相关案例。
假如你案子的争议焦点是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那么相关裁判文书通常要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反过来操作,如我们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作为关键词在案例库中进行检索,就可以找到数据库中所有引用这一法律条文的裁判文书。
当然,在具体的裁判文书中不同的裁决者对法律名称的表达亦有所不同,有的采用法律名称的全称,有的则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化掉。还如上面关于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案子,有的法官在裁判文书中表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有的则表述为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这个时候最妥当的办法将关键词设置为“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这样得到的检索结果既包括法律名称全文表达的案例,也可以将采用简称的案例一并找出来,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检索结果的完整性。
法律条文是法律适用体系的核心,因为所有司法解释都是对法律条文的解释,而所有的案例都是在具体个案中对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的适用。因此,接下来要面临一个更困难的问题,便是找到正确的法律条文。
当你拿不准与你关注问题所对应的法律条文,可以先通过百度等搜索引擎进行概括性检索,找到一些有关法律条文的线索,然后再确定解决你关注问题所需的精确法律条文,最后再进行精确检索。
总之,法律条文序号及法律条文的内容才是最准确的理想关键词,无论什么级别和类型的裁判文书引用的这些内容都会保持一致。通过这样的关键词,可以让我们找全案例,将所有与我们关注问题相关的案例汇集在一起。(小牦牛案源:面向全国律师免费提供案源)
(二)受理法院名称
在进行法律检索前,通常确定了受理法院,即我们的说服对象已经确定。这个时候,我们希望得到的检索结果在数量上未必求多,而是找到对特定法庭最有说服力的案例,而这样的判例通常越少越精准越好。
每份裁判文书中均标有裁决法院,而且同一法院发布的不管什么类型和级别的裁判文书在这个要素的表达上都必然一致,因此受理法院的名称具备理想关键词的特质。因此,当检索者键入你确定的受理法院或相关法院后,就可以将这个法院对外公布的所有裁判文书归集在一起。
有人一定会嘲笑,这样的检索没有意义。但是当将相关法院名称和法律条文序号作为关键词进行组合检索时意义就完全不同。通过这样组合检索,我们得到的检索结果是,受理法院或特定法院处理的有关涉及该法律条文的所有案例。
当然只检索受理法院的相关案例,可能无法解决你想要解决问题,这时你还可以用同样的办法检索受理法院的上诉法院、再审法院、最高法院的相关案例。
你还可以将受理法院的经办法官作为关键词,与相关法律条文进行组合检索,这样你就可以找到这位经办法官引用特定法律条文处理的所有案例,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步可以判断这位重要的裁决者如何理解和适用那个受各方关注的法律条文。
总之,法院名称或法官姓名是另一类重要的理想关键词,通过这类关键词与法律条文进行组合检索,可以找对案例,毕竟真正的说服力不是源于数量,而是精准。
常言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是否能够选择适合的法律检索工具是决定法律检索质量的关键点。常用的检索工具主要分为付费与免费两大类,包括:
根据检索工具各自的特点和主攻方向列举如下:
除了上述检索工具,律师日常工作里常常需要检索的内容和相关的工具如下:
【本文由“律世相”发布,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