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07:11:39来源:法律常识
汨罗融媒体讯(记者 张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总有些心怀侥幸的驾驶员驾车逃逸,认为可以逃避要承担的责任。然而“不幸”的是,最后交警部门总会以最快速度,让他们体会到“失望”的滋味。
8月19日下午14时45分,白水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城界线汨罗市白水镇大塘村有小车与摩托车相撞,有人受伤,而小轿车已逃离现场。接警后,白水中队教导员黄澍立即带领值班民警赶赴事故现场。
到达后,民警发现路面倒着一台踏板式两轮摩托车,摩托车驾驶人腿部受伤、乘车人手部受伤。据摩托车驾驶人熊某描述,当时他正驾驶两轮踏板式摩托车搭乘着本村杨某某由南往北行驶,至一处弯道路段时,一辆白色小轿车相对行驶过来,在会车过程中将两轮摩托车刮倒。小车驾驶员没有停车,反而迅速逃离了现场。
“我们仔细勘查现场,发现地面遗留一个白色后视镜外壳,及后视镜碎裂的内镜片和托盘一个,初步判断为在事故过程中撞落。” 白水中队教导员黄澍介绍。
随即,民警四处走访调查取证,并沿肇事小轿车行车轨迹路线进行监控追查筛选。最终在24小时内成功锁定了交通肇事违法嫌疑车辆为李某某所有。8月20日14时许,民警将肇事嫌疑人李某某查获,李某某对自己的驾车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