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6 12:39:27来源:法律常识
今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四川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情况通报(2018-2022)》。据悉,这是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就全省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
省高院介绍,2018至2022年,全省法院共审结司法救助案件16521件,决定救助15614件,向18276名涉诉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4209亿元。决定救助比例为94.51%。案均救助1.5504万元,人均救助1.3245万元。在保障基本民生权益、增进人民福祉方面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的责任与担当。
从全省法院各类型决定救助案件分布情况看,救助案件广泛分布在民事类、刑事类、行政类、国家赔偿类、执行类、信访类及其他类。从各类型救助占比情况看,执行类救助占救助总量的绝对比例。救助案件数占84.78%,人数占83.69%,金额占81.28%。执行类救助主要集中在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劳务报酬,涉道路交通事故等人身侵权执行不能案件领域。
近年来,全省法院将司法救助与大局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助力保民生职能。在疫情特殊时期,畅通、简化救助程序,在“应救尽救”基础上实现“应救早救”,以法治手段助力保民生目标。加强对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女性、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加强与民政、医保、社保、残联等部门交流,拓展司法救助职能广度,解决救助申请人的基本生存问题。
目前,全省法院出台了69个规范性文件推进救助案件的司法化办理,在完善救助制度、扩大救助范围、健全救助体系、保证救助效果等方面发挥了制度优势。针对全省各市(州)司法救助资金保障不充分不平衡问题,省高院积极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优化考核方式,确保资金保障充分。建议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个案救助标准,不断提升涉诉困难群众司法获得感。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晨迪 责任编辑 何齐铁 实习编辑 卢娅芮 图片 晨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