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12:15:00来源:法律常识
封面新闻记者 曾业
因喝醉了酒,四川大竹一女子直接躺在马路上睡觉。夜深人静之时,一辆面包车路过,酿成惨剧——该女子被碾压致死。日前,在大竹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这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程序。
2021年2月8日凌晨3时点多,李某甲驾驶无号牌面包车与其父亲李某乙一起,从大竹县清河镇的家中出发,准备到大竹县城购买猪肉拉回清河镇贩卖。当车行驶至大竹县竹庞路一弯道时,驾驶员李某甲发现,路面有一不明黑色物体。由于当时视线不好,李某甲踩下刹车,但并未停车,以为路面上的不明黑色物体可能是一袋垃圾,决定从上面碾压过去。
“据肇事驾驶员李某甲自述,当时车辆的后轮没有成功碾压过去,他便倒了一次车,再次实施了碾压。第二次仍没成功,他又倒车后再往前开,开出20多米后发现车开不动了,这时才停车,下车查看究竟是怎么回事。”办案民警介绍,李某甲下车后检查车辆,发现后轮传动轴上裹着衣物,这才意识到先前反复碾压的不明黑色物体可能是一个人,遂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急救电话,并在现场等候警察前来调查处理。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被多次碾压的受害者李某丙(女,48岁)已当场死亡。事发现场有浓烈的酒精味,民警对肇事驾驶员李某甲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其结果显示为0mg/100ml。此后,民警对受害人李某丙的血液样品进行送检,经四川华大科技司法鉴定所鉴定,李某丙血液样品中乙醇含量为111.1mg/100ml。
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李某甲于2021年2月19日被大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24日,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由李某甲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丙无责任。经四川华大科技司法鉴定所鉴定:无号牌面包车转向系、制动系、前部灯光照明装置所检项目,符合相关要求。经达州金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死者李某丙的死亡原因符合车祸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案发后,肇事驾驶员李某甲家属和死者李某丙家属已达成协议,共按协议支付了91万元赔偿金,李某甲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近日,李某甲被大竹县人民检察院向大竹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甲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大竹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甲违反道路交通法规,违规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甲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李某甲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
目前,该案已进入法院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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