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12:51:42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公安分局富滩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富滩村的村道上,一名老奶奶被剐蹭倒地,情况不明,希望民警尽快前去查看。
就在民警赶到事故现场的同时,110报警电话再次响起,报警人俞女士称自己停在路边的车离奇失踪,正当自己找寻时,车子从自己眼前开过,可是两个车钥匙都在自己身边保管,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事关重大,民警立即着手调查,通过查看案发地周边监控,民警发现,肇事逃逸车辆正是俞某丢失的那辆,到底是谁偷开的车,还闯下大祸?俞某称与他人不存在经济纠纷等情况,而车钥匙也在自己手里。
俞女士被盗车辆即肇事逃逸车辆
这一边是逃逸车辆的去向,这一边是伤者伤势情况,老人年事已高,一时间昏迷不醒。根据线索,逃逸车辆从值夏镇周边回到了富滩镇南团村附近,现场情况不明,为尽快控制肇事车辆,民警联系村干部尽量拖延时间等待民警到达。
(准备盗车的郭某)
民警赶到时一名男子正向涉案车辆走来,其身形与民警先前掌握的情况十分吻合,郭某手上当时提着一小瓶油。
经询问,郭某正是盗车肇事逃逸当事人,手上提的油瓶是自己刚到村民收割机上盗取的“汽油”(实际为柴油)。该车辆是自己从富滩小学偷开出来的,钥匙是在俞女士老家盗取的备用钥匙。
俞女士是自己表嫂,因此平时特意留意了车钥匙归放处,自己没有驾照又很想过车瘾,便萌生出偷开车辆的想法,本想神不知鬼不觉的停回原处,未曾想迎面遇上表嫂俞女士,只得赶紧驾离,在逃离过程中明知道自己撞到了人也不敢下车查看,便有了开头逃逸一事。
让郭某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当日撞倒的竟是自己亲奶奶好在老人家已慢慢清醒,身体无大碍。
无证驾驶,偷开他人车辆,肇事逃逸,盗窃他人柴油,一天之内闯下四个祸,为此,郭某也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经公安机关调查,郭某的行为构成无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逃逸、偷开机动车情节较重、盗窃他人财物但情节轻微。青原公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郭某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