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16:21:52来源:法律常识
在整理案卷时,看到去年的一个不起诉案件,感触颇多,如果碰到这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往往存在很大问题(划线部分),一定要尽力争取最大利益。
该案行为人撞死一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其为全责,与承办检察官初次交流时,检察官明确表示:“不可能不起诉,一人死亡且负全责,本院没有不起诉的先例”。当事人是某大型央企工作人员,其本人和家属都特别希望不起诉保住工作。
律师介入后,除一般的常规工作外,做了两件事挽救了当事人:
1.反复查看案发现场监控录像,在证据层面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提出质疑:第一,过错认定错误,不应是全责;第二,法律依据适用错误,《道交法》22条过于抽象,应适用具体规定。
2.申请检察院召开听证会,这也是最重要的,可能不少人(甚至律师)不知道有这项权利。
这两点很重要,如果没有这两点,只是单纯的提出量刑情节(自首、认罪认罚等),本案不会不起诉,一般是缓刑。如果判缓刑,虽然没有牢狱之灾,但是工作肯定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