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08:41:06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
宿州市某交叉路口
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
其中一方驾驶员逃逸
民警经过现场勘查、摸排走访
查看监控等大量工作
很快将肇事驾驶员陈某查获
陈某表示
车是从朋友手里借的
事故发生后因怕面子上过不去
才驾车逃离现场
目前,陈某已被公安机关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什么是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即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触犯的是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哪几种情况
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交警提醒
交通事故发生后
与其承受逃逸后的担惊受怕
不如在发生事故后
积极报警处理
心存侥幸逃之夭夭
只会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转自:安徽公安交警在线
来源:宿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