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4 21:00:04来源:法律常识
为解决因物价飞涨所引起的社会问题,确保中低收入员工和家庭主要成员的最低生活保障,维护稳定,依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陕西市人民政府令第109号),结合我省具体,决定对我国最低工资规定作出调整提升,经省委允许,现将我省最低工资规定调节相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我国最低工资规定作出调整提升。调节提升后最低工资规定为:
一类薪水区:全日制最低工资规定为760元/月,非全日制日制钟头最低工资规定为7.6元/钟头;
二类薪水区:全日制最低工资规定为680元/月,非全日制日制钟头最低工资规定为6.8元/钟头;
三类薪水区:全日制最低工资规定为630元/月,非全日制日制钟头最低工资规定为6.3元/钟头;
四类薪水区:全日制最低工资规定为580元/月,非全日制日制钟头最低工资规定为5.8元/钟头。
二、对现行标准我国四个薪水类区含有区县开展一部分调节。经省委第八次常务委员会议研究决定:杨凌示范区,榆林神木县、府谷县将原二类区调整至一类区;西安市长安区、临潼区,宝鸡市陈仓区、凤县,榆林市榆阳区将原三类区调整至二类区;西安高陵县将原四类区调整至二类区;西安市周至县,安康市旬阳县,铜川市印台区、耀州区,汉中市西乡县,商洛市商州区将原四类区调整至三类区。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规定从2010年7月1日起实行。
四、各个劳动保障部门及工会组织,应加强最低工资规定实施情况的定期检查监管,保证带来了正常劳动的员工工资不少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严厉查处用人单位违法违规个人行为,切实保障中低收入职工的合法权利。
配件:《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陕西最低工资规定及应用领域
一类规范:(760元/月、7.6元/钟头):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西安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咸阳市秦都区、渭城区,杨凌示范区,榆林神木县、府谷县
二类规范:(680元/月、6.8元/钟头):西安市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区、渭滨区、凤县,铜川市王益区,汉中市汉台区、南郑县,榆林市榆阳区、定边县、靖边县,渭南市临渭区、韩城市、华阴市、大荔县、潼关县,咸阳市泾阳县、三原县、彬县、兴平市、乾县、武功县、礼泉县,延安市宝塔区、洛川县、志丹县、黄陵县、安塞县、甘泉县、子长县、吴起县
三类规范:(630元/月、6.3元/钟头):西安市周至县、户县,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咸阳市淳化县、永寿县、旬邑县、长武县,汉中市西乡县、城固县、洋县、洋县、略阳县,大部分市区歧山县、眉县、凤翔县、扶风县、千阳县、陇县、太白县,延安市澄城县、蒲城县、合阳县、华县、富平县、白水县,榆林横山县、米脂县、子洲县、绥德县、吴堡县、佳县、清涧县,延安市宜川县、延长县、富县、黄龙县、延川县,铜川市印台区、耀州区,商洛市商州区
四类规范:(580元/月、5.8元/钟头 ):西安市蓝田县,安康市石泉县、汉阴县、宁陕县、平利县、柞水县、岚皋县、白河县、镇坪县,铜川市宜君县,汉中市宁强县、镇巴县、佛坪县、留坝县,宝鸡市麟游县,商洛市洛南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丹凤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