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5 17:32:12来源:法律常识
不同类型的区(市)县,最低工资规定也不一样。成都昨(21)日公布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新标准,新标准根据不同行政区将最低工资标准划为3个规范,五城区及高新园区标准的最大。
昨日,成都市政府政策研究室下达《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通知》对全市现行的月最低工资规定和“小时工”(即非全日制日制用人)的钟头最低工资规定进行调整。月最低工资规定适用全日制工薪族,h最低工资规定适用“小时工”。《通知》要求,用人公司有实行最低工资保障要求的责任义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带来了正常劳动应得的薪水不能低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
《通知》所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3个规范分别是:340元(每日16.25元),400元(每日19.12元),450元(每日21.51元)。“小时工”一小时最低工资规定分别是:4.90元,4.30元,3.70元。
各个区(市)县实际适用月最低工资规定和非全日制日制用人钟头最低工资规定都将有所区别。蒲江县、金堂县、崇州市、大邑县、邛崃市最低工资规定为每月340元,钟头最低工资规定为3.70元;青白江区、龙泉驿、温江区、新都区、都江堰、双流县、成都郫县、彭州市、新津县最低工资规定为每月400元,钟头最低工资规定为一小时4.30元;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锦江区、成都成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月最低工资规定为每月450元(每日21.51元),钟头最低工资规定为4.90元。
据了解,新标准从2004年9月1日起在成都市我市范围之内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