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0 17:30:01来源:法律常识
我国的法律针对“高温假”并没具体要求,现阶段多为各个地方与单位视详细情况自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从未有过“高温假“这一说法。依据全国各地的差异规范,高温假一般在3-15天,针对没放高温假的用人公司而言,理应适度补助高温费。
《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法》第六条要求,用人公司必须在天气炎热期内科学安排员工上班时间,保障安全生产,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十二条要求,用人公司不可因抗压强度或轻中度天气炎热下停止运行、减少上班时间扣减或减少员工薪水。工会组织或员工还可以在集体合同、工作合同中约定适度提升天气炎热期内工资发放规范。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则要求,日最高温度做到40℃之上,理应终止当日户外室外工作;日最高温度做到37℃之上、40℃下列时,用人公司24小时分配员工户外室外作业量总计不能超过6钟头,持续作业量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并且在温度最大时间段3小时之内不可分配户外室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