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5 17:30:03来源:法律常识
合同违约金与赔偿费是两个易混的概念,二者不仅有联络又有区别。上海市法律网劳动律师剖析:
两者的联络:全是违反劳动合同所理应承担的责任;担负合同违约金和补偿金的主观要件全是劳动合同书一方有过错,客观要件都是有一定毁约客观事实。
两者的差别:
(1)劳动合同书是不是明确约定。合同违约金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给另一方被告方经济损失时,只需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那样一方当事人毁约后就需要按照合同中该条文的约定给付合同违约金。而赔偿费的给付是按照实际导致的水平去进行的,不管合同中有没有对应的约定条款。
(2)存不存在实际损失。因为支付违约金的标准是违约方有毁约的事实,而无论他是不是存有损害,因此使合同违约金在功能上具有了处罚的性质。而付款赔偿费的前提条件不仅仅是有毁约的事实,更重要的分辨依据是存有实际损失,赔偿费一般具备补偿的特性。
(3)金额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关系不一样。因为合同违约金是提前在工作合同中约定的,因此实际发生的损害可能与约定的金额很有可能不一致,而赔偿费是完全依据实际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4)是不是可用均分标准。合同违约金不和实际损失相关联,只需承诺合乎一般的社会标准和劳动者的承受力。而赔偿费是和实际损失相一致的,尤其是在给与员工独特薪资福利并订立工作年限的情形下,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随劳动者的服务年限而降低,因而理应逐年递减。
根据合同违约金和补偿金的以上优点,上海市法律网劳动律师觉得,合同违约金与赔偿费在劳动合同书中能够与此同时承诺,但是当劳动者的违约行为导致企业实际损失时,用人公司能不要让员工与此同时支付违约金与赔偿费呢?依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用人公司只能选择可用合同违约金或是赔偿费,不可以与此同时可用。
阅读文章拓宽: 劳动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