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16:07:58来源:法律常识
现如今,随着社会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以及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遗嘱已经成为个人处分遗产的重要形式。那么立遗嘱有哪些方式呢,下面由小编来介绍一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
(一)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纷最可靠的证据。
(二)自书遗嘱。
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
(三)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
(四)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
(五)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
随着科技进步,更加人性化且便捷的书写、记录与存储方式日益被人们采用,现实中出现了新型的遗嘱,比如打印遗嘱、录像遗嘱、电子邮件遗嘱等。然而,这些新型遗嘱是否合法有效,司法实践中应如何认定等问题,存在很大争议,值得探讨。
(一)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指遗嘱人亲自或者委托他人操作计算机,在计算机上记载遗嘱内容并通过打印设备输出形成的打印稿,遗嘱人在打印稿上签署姓名及日期。
(二)录像遗嘱
(三)通过手机短信、QQ 留言、MSN留言、电子邮件、博客或微博等形式订立的遗嘱。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立遗嘱的几种方式,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联系专业的律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