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01:45:15来源:法律常识
杨先生最近和邻居闹得不愉快,为啥呢?都是安装空调室外机惹的祸。杨先生说是邻居把室外机挂在自家外墙上,而邻居却说自己是按照开发商的规划安装的室外机,没有问题。究竟孰是孰非啊?
杨先生说,这套西海岸新区御海景园的房子是在2015年购买的。因为老两口常年在外地,偶尔回青岛住住,所以一直没安装空调。2017年杨先生回青岛打算常住,就得安装空调,竟发现自家卧室窗前的空调机位被别人占用了。
杨先生告诉记者:“302室把他的空调放在了我家的空调位上,导致我的空调外机无处安放。他说空调位属于公摊,谁先占是谁的,你现在装的话只有放在外面了。”
记者看到,杨先生这一侧放置空调室外机的空调箱,都在他们卧室的墙外,用褐色百叶窗包裹着。杨先生所说的空调位同样正好在他家卧室的墙外。现在,已经有一个空调外机,杨先生说,这就是自己隔壁邻居302户家的。杨先生觉得,这是邻居占了自己家的空调位。导致自己只能将空调外机放在二楼和三楼横膈中。可是楼下的邻居也不愿意了。
杨先生表示:“201室不让我在他那放,让我搬到我的空调间去,我再找302室协调这个事,通过物业协调这个事不行,通过居委会,又被他拒绝。”
邻居302户拒绝搬走空调外机。眼下不仅杨先生的空调外机无处安放,302户的外机发出的噪音以及排水都影响到了自家的墙面,现在墙纸也泡坏了,这让杨先生气愤不已。
空调箱在自家墙外,邻居凭啥穿墙而过占了地方?那么,事情究竟是否像杨先生说的这样?邻居这么安装空调是否合理呢?记者跟随杨先生敲开了邻居302的门。
302户的业主邹先生表示,自己安装空调的时候也问过开发商,并且使用的就是开发商预留的专门的空调管道口,通过这个管道口,就是自己现在安放空调室外机的位置,所以自己这么做没有问题。但是杨先生并不认可这个说法,并拿出了房产证。
杨先生觉得, 按照房产证,空调箱就是属于自家,而邹先生说,房产证的阴影部分只能说明室内的使用面积,并不能代表室外的地方。双方各有说法, 那么杨先生家窗外的空调箱位置到底是谁的呢?
双方各说各的理,想要解开邻里之间的矛盾,还是得从证据入手。眼下矛盾的焦点就在于,挂空调室外机的这面墙,到底是属于杨先生个人,还是属于业主共有面积。为了弄清楚情况,记者首先找到了小区物业。
杨经理说,放置空调外机的部分属于公共部位。对于杨先生提供的房产证阴影图,杨经理也表示会尽快查阅之前的设计图纸,来最终确定是否属于杨先生家。
记者看到,同一栋楼上,空调箱里有上下位置安装了两个室外机的,杨先生和邻居的问题,能否也这样解决呢?
杨先生坚持认为,放置空调室外机的空间属于自己家,要求邻居把室外机挪出。随后,记者又来到了薛家岛街道漓江路社区,见到了当时负责帮助调解两家纠纷的陈书记。
不管是物业公司还是社区,都对这件事情进行了调解,但是都没有成功,现在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外墙上放置空调室外机的空间是否像杨先生所说,属于他自己家。
房产证上的阴影部分又能否代表外墙空调间的权属?记者找到了西海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西海岸新区自然资源局和城乡规划局建筑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会在建房之前对楼外的空调位进行设计规划,但是并不会对其权属做认定,设计规划图纸上也不会体现,最终还是以实际情况来确定。
随后记者联系了西海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针对房产证上的图示阴影部分作了相应的解释。
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房产证上的图示阴影部分属于套内面积,就墙体来说,内侧一半属于业主所有,外侧一半属于全体业主的公摊。所以这里谈到的外墙空调间,虽然紧邻杨先生的卧室,但也并不能属于杨先生个人所有。最终的使用权还需要通过诉讼手段,法院来判定。
随后,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陈律师表示:“如果是公共的位置的话,那么属于全体业主所共有的,比如说外墙走廊或者屋顶,这属于全体业主所共有的,但是业主要行使你的权利的时候,是不能影响到他人的,或者是需要经过他人同意的。这个东西还是要看,是不是属于共有的,那么就是属于共有的话,首先双方进行协商,谁也没有一个专属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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