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22:52:47来源:法律常识
在当前大数据时代,随着科技的进步,律师的办案方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过去几十年的律师是靠经验办案,靠一个个案件的实际积累来办案,而当前时代的律师,可以借助科技,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来办案,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对于律师而言,案件的前期准备工作将直接影响办案效果。如果准备不充分或者是不认真,那么到了庭审阶段败诉的概率极高。这是对当事人的不负责,也是对律师这个工作的不负责。法律检索是案件准备工作的重要一环,通过检索获取的案件信息是否齐备、准确、往往关乎案件的成败。下面就介绍下我从业以来所使用、培养的法律检索思维。
法律检索作为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检索工作应当体系化、避免低效盲目的检索。体系化的法律检索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类案检索,二是法律规定检索、三是学理检索、四是事实检索。
法律检索的体系化运用主要有四个显著的优点:
1、通过检索类案借鉴诉讼思路,比如当事人向你咨询一个具体案件,但你从未办理过,怎么办,放之前有可能得自己摸索,然后确定诉讼思路,而法律检索,通过检索类案,然后找到相关的判例,根据判例来确定代理思路。
2、通过检索法律规定落实诉讼思路,律师胜诉的关键往往取决于能否从茫茫法条中检索到最有利于己方当事人的法律规定。所以,作为律师的我们应当进行全面的法律规定检索,不仅会涉及实体法和程序法,还囊括了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地方性司法文件等规定,一定要全面检索,例如,这个案件是在陕西办理的,那就一定要检索陕西高院或者相关法院有没有类似的司法性文件规定。这些往往是一击必杀的关键。
3、通过检索学理夯实诉讼思路,如果法律没有规定、类案也没有相关参考的时候,就需要通过学理来论述、证明自己的主张,因此此时应当观察《民事审判与参考》、由全国人大法工委和最高法业务庭分别编写的法律、司法解释解读类书籍。
4、通过检索事实保障诉讼思路,因为完备的案件事实是土壤、只有案件事实完备,诉讼思路才能落地生根,此处的事实指的是与案件密切关联的信息,主要包括当事人信息、财产信息、案件背景信息等。
同时在法律检索过程中应当注重两种思维的培养:
1、全面性思维,就是要对待证案件进行全面检索,不能只找对自己有利的案例,而不去看对自己不利的案例。进行检索时,当检索到有利的类案和观点时,仍要进行第二轮检索,深挖对己方不利的案例和观点,做到兼听则明。
2、归纳性思维,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要有从个别到一般的归纳能力,我们要努力成为“法律数据科学家”,能从法律资源和非法律材料中识别出关联、趋势、模式和规律,而不只是简单的法律数据搬运工。
说了这么多,下边就是重点,我一直认为方法和努力都很重要,但方法比努力更重要,找准方法在努力很容易事半功倍。下边就是我自己办案法律检索的步骤。
第一,归纳案情,因为检索只能是通过关键词在浩如烟海的系统中检索,所以准确归纳关键词至关重要。
第二,明确检索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使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法院参考的类案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几类,最高院的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省高院的参考性案例、以及上一级法院或本院裁判生效的案件。类案效力层级图具体如下图所示,该图取自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赵青航、徐晓阳律师,特此表示感谢。
第三,一层层往下寻找,如果可以找到指导性案例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发布的案例,当然最好,如果找不到,就往下找,直到找到最后一层。
第四,检索到类案之后,看类案中引用了哪些法条,是否全面,如果不全面,则继续进行法条检索,搜索更为具体的司法性文件或者地方性法规等等法律条文作为参考。
以上就是我进行法律检索的一些经验,希望和大家多多交流,如有不足之处,可以相互交流,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