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6 00:16:35来源:法律常识
导读:近期全国范围内正陆续开展农村自建房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工作,大部分的农户都已经拿到了房产证,那些无法办证的房子该怎么办?除三种情况外遗留老房也能办证?
大家好,我是您的农讯小助手,很高兴你我能在这里相识!
随着近一年的农村自建房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的持续开展,如今发证工作也接近了尾声,大多数农民都拿到了国土资源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这可把咱老百姓高兴坏了,拿着印有国徽的红本本就像拿着宝贝一样,毕竟一家人省吃俭用、辛辛苦苦建的房子终于在法律意义上给确认了,对于农村人来说确实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农村自建房及宅基地的归属问题一直是关系着我国数亿农民的大事,不仅关乎着农民能否安居乐业,更关系着国家的长治久安,是整个三农领域能否更加健康稳定发展的基本保障,所以农村不动产权证能否顺利办理既是咱老百姓最关心的大事,也是这项惠农政策能否落地落实的根本所在。
答案是可以的,但同时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我们知道,农村宅基地是属于集体的财产,不可以买卖,但是自建房属于个人所有的土地付着物可以买卖,那不自相矛盾吗?
实际上并不矛盾,根据房地一体及一户一基的原则,国家颁发不动产权证,代表着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是归个人所有,确权以后农村自建房就同城市的商品房一样拥有合法权,只要满足以下几点就可以买卖:
1、拥有农业户口,同属村集体中的一员,也就是说是同村的农民才可以买。
2、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即买房人原本没有宅基地(这种情况在农村还是很多的,比如兄弟分家)
3、原房屋办理了产权证或符合办证的条件,村集体同意并开具证明。
在本次农村办理不动产权证工作开展以来,还是存在很多不在确权范围内的,所以也暂时无法办证,那这些房子该怎么办?
在农业农村部回复人大会议建议时答复:农业农村部将会同自然资源部全面落实中央有关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以及农村乱占耕地的整治工作,逐步解决无证房屋,化解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
一是通过继承的形式,原来的老房子是在父母名下,现在由于需要办理不动产权证,于是很多老人就想将房子登记到子女名下,可是这样就无法满足一户一基的原则了,所以通过继承的形式是可以在后续办理不动产权证的。
二是政策实施前的房屋,在我国原来颁发的《土地管理法》和《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房屋已经建设并存续的,在后续也没有违规扩建的,可以进行确权颁证,不需要遵循现行规定。
三是采取分户解决,农村多子女家庭,因房屋不够住或者结婚等情况需要新建房的采取到派出所分户的形式,把一家人分出多个户口,这样以新户口建房、买房都是可以的,符合办证要求。
1、建在基本农田上的房子
保护耕地农田是维护我国粮食安全的根本保障,而粮食安全关乎国家安全,容不得丝毫放松,特别是近年来受疫情影响和今年的俄乌冲突,粮食产量大幅下降,耕地红线更容不得任何人逾越,所以建在耕地上的房子无法办证,建在基本农田上的房屋一律要拆除,更不允许在以上土地上新建房屋。
2、一户多基或面积超限
在农村建房,一户一基是基本原则,即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且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面积,这里存在一种情况就是旧房未拆建新房的是需一起合算老房的面积,如果不能符合以上条件是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
3、批小建大,违规施工
在农村,农民在建房前需要先到所在地村委会报备后会同村委会同上级申请,得到县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才可以施工,在施工建房时必须按照审批的面积、位置和要求建房才可以,如果批复的是150平方,实际占地面积达到200平方是不允许的,或者违规建设不符合施工要求和影响他人生活的情况都是一律不允许的,即使建设成功了也不予办证。
综上所述:#农村#自建房办理不动产权证是国家在三农政策上又一次改革和突破,既保障了农民的基本权利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所以大家一定要对这次办理房产证的工作高度重视起来,确保依法依规拿到不动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