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6 20:52:49来源:法律常识
他高高的个子,身材清瘦,戴着一副细框眼镜,谈吐之中散发着儒雅的气息,他就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审委会委员、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刑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余剑。
从事刑事审判二十余年,余剑主审一审重大刑事案件400多件,其中包括涉社保资金受贿案、首例外国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宝马司机拖拽交警致死案等重大敏感和疑难复杂案件。2018年,他被评为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并先后荣获上海法院个人一等功和个人二等功等。
“我认为对于刑事法官来说,最重要的是无私无惧,对法律负责、对事实证据负责、对群众利益负责。”余剑说。
2020年初新冠肺炎病毒在全国蔓延,上海一中院也随之开始了疫情防控下的审判工作。
“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现在的网络信号是否稳定?是否能看清合议庭、书记员及对方的现场画面?”
“可以。”
“没问题。”
“可以的。”
随着各方确认无误,余剑敲下法槌,“现在开庭!”
2020年2月12日,在上海一中院三楼,由余剑主审的一起涉毒品案件开始了在线庭审。这次庭审是上海法院第一次联合检察机关、律协、看守所等各方努力下开展的刑事案件互联网庭审。
庭审现场,合议庭成员佩戴口罩端坐在审判席,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人席位空无一人,取而代之的是合议庭正前方的一面70英寸电子大屏。屏幕上同时显示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审判席四方的实时画面,显示屏还会根据各方的发言情况即时将主画面进行切换。整个庭审环节,现场画面场景清晰可见,语音功能流畅良好,程序完备、规范有序。庭审结束后,各方通过电子终端设备查看了完整笔录,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笔录”按钮,进行了电子签名。
这是上海法院第一次通过在线庭审审理刑事案件。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案件,被告人大多是被羁押在看守所,而看守所因疫情防控需要实行封闭管理,被告人无法提押至法院。为保证案件及时审理,在线庭审势在必行,身为刑庭庭长的余剑决定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要和被告人网上连线,首先得和看守所协商和对接。为加速进程,余剑、上海一中院的技术人员们同看守所不断沟通,最终确定由看守所提供一个房间,法院技术人员负责安装设备的方案。在多方配合下,看守所与法院之间的远程线路终于连通。
但又有新的问题出现,通常刑事案件开庭前,律师会去看守所面见被告人。疫情下,这条路也被“堵住”了。余剑又在院领导的帮助下,同律协协调,最终促成律师与被告人规范化的在线预约机制。各线路打通后,余剑带着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多次进行系统测试,并请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期间有律师提出担忧:大家隔着屏幕,庭审中万一临时出现状况怎么处理?面对质疑,余剑沉着冷静地回道:“我有信心审理好这起案件。”于是就有了上海第一件刑事案件在线庭审。
由于前期准备充分,首次在线庭审十分顺利,这也给律师和刑庭法官们吃了颗“定心丸”。庭审后,余剑带着全庭人员梳理总结在线庭审经验,并结合检察机关、律师的反馈意见,制订了规范性文件《刑事案件在线庭审规范意见(试行)》和《刑事案件在线庭审操作细则(试行)》,为后期上海一中院乃至上海法院系统全面推广刑事案件互联网庭审提供了可复制、可操作的经验。
“‘敢为人先’是余庭一贯的作风,”余剑的老搭档、刑庭副庭长蒋红玮说,“他很有魄力,遇到难题总能用改革的思路去解决问题。”
2008年,余剑在其主审的一起涉毒数量高达4000余克的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中,在全国率先推进“关键证人屏蔽作证”机制。这一机制使得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不用出现在法庭现场,而是在专门的房间,通过变音、连线法庭的方式接受询问,大大提高了证人的作证率,也有效保护了证人的人身安全,利于法庭查明事实,这一尝试也被随后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所吸纳。
2010年,余剑又在其主审的拒不认罪案件庭审中率先探索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行使。2018年,由他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的一起故意杀人、窝藏、包庇罪案首次在上海法院采用7人合议庭(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进行审理,推动了陪审实质化。
“我喜欢挑战,把这些‘硬骨头’案解决掉,会有成就感。”
一谈及案件审理,余剑眼里就会闪现独特的光芒。
2014年,余剑主审了全国首例外国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这起案件涉及大量庞杂的电子证据,又是涉外案件,国内外高度关注。为确保全面准确审查案件事实,余剑带领合议庭成员对500余份调查报告逐字审阅。“越是舆论关注,越要司法公开,”余剑向院领导主动请缨,“庭审全程微博直播,我们依法全程公开审理。”这起案件通过微博直播舆论反响热烈,该案被评为当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刑事案件”,评委一致认为这起案件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和中国司法形象展示具有标志性意义。
此后余剑还审理了一系列重大刑事案件。2015年3月,一起宝马司机拖拽交警致死案备受关注。被告人孙某因驾驶宝马车超越停车线被路口执勤交警纠正。在交警上前指出他的违规行为并指挥他行驶时,他没有服从交警指令强行加速左转,将抓住车窗框的交警拖拽甩出倒地。当天该名交警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年8月,余剑作为本案主审兼审判长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庭审中孙某辩称自己并未驾驶车辆将被害人拖拽倒地,否认有伤害的故意。对于孙某的行为到底如何定性,是过失致人死亡还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问题,双方发表了各自辩论意见。余剑在庭审中传唤了多名关键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当庭作证。整个庭审持续了近6个小时。
庭审结束,余剑反复翻看证据材料,还专门请教专业法医,综合各方证据和专家意见后,认定孙某明知被害人正在制止其违法行为仍驾车强行加速左转,以暴力方式抗拒执法,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这起案件获评了当年度“上海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余剑还审理了另外一起轰动全国的案件——黄某故意杀人案。这是一起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较高关注的针对小学生等弱势群体及不特定对象实施的恶性杀人案件。
2018年6月28日,黄某携带不锈钢斩切刀连续砍杀毫无防备的三名儿童及一名儿童家长,造成二人死亡、二人轻伤。黄某到案后,公安机关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确认其患有精神分裂症,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鉴定一出,社会舆论一片哗然。不少网民质疑“他是精神病人,是不是就有了免死金牌?”
“社会有疑惑就要去解决。”
余剑作为本案审判长,深知对于如何确定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社会上存在较大争议。他带领合议庭成员根据卷宗一步步倒查,梳理证据,寻求被告人行动轨迹。
判断被告人是否要担责,关键看其精神病对其实施杀害这一行为是否有影响。合议庭审理发现,被告人的事前踩点、挑选作案工具、现场选择作案对象等行为均能明显显示其是有计划、有目的、有逻辑的。合议庭通过审慎审查认为黄某罪行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且其精神疾病对其作案时辨认、控制自己行为能力没有明显影响,遂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黄某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面对近年来涉众型集资诈骗疑难案件层出不穷,余剑不断加强案件的规范化审理。这类案件往往涉案金额巨大,受害人数众多,且多为老年人,社会广泛关注。上海一中院刑庭承办了一批此类案件。最初每到这类案件开庭时,法院门口都会聚集众多被害人,给办案法官带来很大压力。
“余庭对我们说,做到司法公开,及时回应当事人的正当诉求,才能消除他们心中的疑虑。”上海一中院刑庭法官助理吴亚安说。
上海一中院刑庭针对此类案件制定了司法公开方案。每到案件开庭前,提前与被害人代表沟通,组织被害人走进可容纳400余人的大法庭,通过视频直播方式观看庭审过程。庭审情况、宣判情况也会在上海一中院的官方微信和微博等平台第一时间予以发布。
回顾这些年的办案经历,余剑不禁感慨:“所有的经历都是财富,现在面对难题能够镇定应对,我想这都离不开多年办理疑难案件积累下的经验。”工作中,余剑将这些宝贵经验倾囊相授,并把类案审理的经验及方法归纳、提炼和分享,帮助年轻法官提升审判能力,指导辖区法院解决疑难案件中的法律问题和实务难题。
“余庭,这是我为下周研讨会准备的材料,请您审核。”上海一中院刑庭法官助理潘自强来到庭长办公室。余剑接过稿件埋头看了起来。一个小时后,余剑拿着标注满满的稿子来到潘自强桌前问道:“小潘,我有个疑问,你在案件介绍中有关花呗套现操作的描述,有些是不是跟现实情况不太符合?”潘自强带着疑问回看自己的稿子,果真现在的表述不准确,很容易让不了解相关案件的读者产生误解。
这只是研讨会紧张忙碌的筹备工作中的一个小片段。为了筹备“信息网络犯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讨会”,余剑带着刑庭干警从议题确定、典型案件筛选、发言人观点论述等多个内容着手研究。潘自强回忆起当时的情形,感慨道:“为了准备这场研讨会的会议材料,大家不知修改了多少稿,每一稿余庭都会逐字逐句地给出修改意见。”他还利用午休时间,倾听大家的试讲,从听众角度再次提出修改建议,反复打磨文稿。
2021年6月9日,研讨会在上海一中院11楼信息管理中心顺利召开。这场研讨会围绕着当下信息网络犯罪中的新型疑难复杂问题展开讨论,与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点评道:“大家各抒己见、气氛热烈,这是一场名副其实的思想盛宴。”
认真严谨和勤奋好学似乎已经成为余剑的日常习惯,他的身体力行也对庭里的同事们产生了潜移默化的作用。刑庭法官张金玉回忆起这样一件小事。一天早晨,她刚换好制服准备开启一天的工作,一个熟悉的瘦瘦高高的身影抱着一沓材料在刑庭各个办公室穿梭,原来是余剑。
“金玉,这份材料给你看看。”张金玉接过余剑手中的材料,定睛一看,是一份关于涉毒品犯罪案件新旧规定对比的梳理材料。经常审理毒品案件的法官们知道,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毒品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而出台的各项规定,是案件审理的重要裁判依据。而余剑第一时间将新出的规定与先前的内容进行对比,对两者的不同之处,以及新增加的内容都专门整理列出,并装订打印好送到了每一位审理涉毒品案件的法官手中。
“拿到这份材料时,我感到很意外。没想到余庭这么忙,还能及时梳理总结,为我们送上这份办案宝典。这件事对我们触动很大,再碰到新法,我们也会像余庭那样,主动学习,并做好梳理和分享。”张金玉法官回忆说。
余剑认为,作为庭长,带好刑庭这支队伍是他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2019年,上海一中院内设机构调整,原刑一庭与刑二庭合并,余剑担任新成立的刑庭庭长。庭室初建,各种事务性工作要重新梳理,抓好审判业务和队伍建设更是重中之重。为了提升刑庭干警的职业能力,在余剑鼓励下,刑庭成立了“知刑社”,寓意精通刑事法律,精研刑法理论,也寓意知行合一,德法兼修。在“知刑社”中,青年干警们进行业务讨论、专业探究,余剑更是为干警提供各种展示的平台,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各类实务调研和研讨交流,充分展示自己。
在余剑带领下,刑庭一批干警在上海乃至全国刑事领域崭露头角。1名法官获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3名法官获评上海市禁毒先进个人,1名青年法官助理顺利入额,3名法官助理在全国学术讨论会获奖,1名法官助理获评上海法院十佳青年,近期1名法官助理撰写的普法文章登上新浪微博热搜,引发1.4亿人阅读。
2021年7月,刑庭党支部又获评“上海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这是继该庭获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上海市模范集体、连续荣立三次上海法院集体一等功等荣誉后的又一殊荣。
“现在的刑庭是很理想的一支团队,很多人和我共事多年,大家也很支持我,”谈及自己所在的团队,余剑感激和自豪之情溢于言表,“大家的向心力凝聚力很强,哪怕再苦再累,大家都愿意一起,努力做好刑事审判工作。”
来源|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姚卫华
拍摄:龚史伟、苏戈、阿土
责任编辑 | 张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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