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20:23:36来源:法律常识
“你好,我是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的陈律师,由于疫情,我无法来宝鸡,请问可以异地阅卷吗?”近日,陈仓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接到了来自广州市黄埔区律师的异地阅卷求助电话,为方便律师早日阅卷,陈仓区检察院积极与黄埔区检察院协调沟通,合力解决跨省律师接待难题,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接到律师异地阅卷的求助电话后,陈仓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和该院技术部门经过沟通,认为通过线上方式传递卷宗电子数据既能安全保密又能方便律师。但经测试,由于陕西与广东两省尚未建立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数据发送渠道,无法通过cocall软件实现电子卷宗传递。
在尝试多种方式无果后,该院综合业务部主动与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及代理该案的陈律师沟通协商,经过反复就卷宗便捷性与保密性进行协商权衡,一致决定由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案管部门对陈律师的辩护与代理手续进行代审核,确认其辩护人身份,由陈仓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将电子卷宗刻录成功后,通过涉密网数据传递形式,发送至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涉密网邮箱,再由黄埔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转交陈律师阅卷。
经过三方沟通,在确定具体阅卷时间后,陈仓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黄埔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检察人员以及陈律师通过视频的形式,现场由黄埔区检察院确认律师身份,顺利将卷宗移交到律师手中,律师随即成功完成阅卷。事后,陈律师激动地说,没想到这次跨越千里的律师接待难题这么短时间内就被两地检察院通力配合解决了,他要为检察机关充分保障律师职业权利点赞。
作者:王娣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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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