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1 04:39:21来源:法律常识
公共场合强制猥亵、多人围殴,可不可铐?
血压上来了,气得发抖。
(勉强冷静一下)作为律师,简单说四点
首先,在公共场合对女性动手动脚,公然进行骚扰、侮辱,使用暴力手段进行强制猥亵,就已经涉嫌强制猥亵罪,并且是在公共场合当众进行,属于结果加重情节,可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不仅实施了强制猥亵,并且纠集多人实施围殴,随意殴打他人,并且致人受伤,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影响恶劣,涉嫌寻衅滋事罪,最高可判五年。
第三,围殴行为如果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后果,当然还构成故意伤害罪。而且视频里多次用脚重踹被害人头部,属于要害部位,如果能认定成功,还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还有一点,以上犯罪犯意不同,侵犯的客体不同,是可以分别定罪的,也就是数罪并罚,量刑会叠加计算。
法网恢恢,只要敢动手,就别怕一整部刑法等着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