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4 19:05:06来源:法律常识
劳动者在过往的工作经历中,只要满足了“连续工作12个月”这一条件,那么以后无论在哪个单位工作,都有休年假的资格,但是,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劳动者即便满足了这一条件,也不能休年假。
注意:如果劳动者在休完当年的年休假后,在年度内又出现上述病假、事假而不能享受年休假的情况,那么,劳动者就不能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本条主要是针对单位年度内新入职的员工,应该享受多少天年假的问题。
如果员工不是在1月1日入职,是不能享受全部当年年假的,这就需要按照员工当年在本单位工作的天数,占全年(365天)中的比例,再进行折算,注意,这里所说的工作天数指的是自然日,而不是工作日。
举例说明一下具体的算法:小A累计工龄3年,那么他每年最多可享受5天年假,如果小A在11月1日入职,那么到年底,小A在单位最多61天,年假天数就是61÷365×5≈0.84,在折算年假天数时,有一个规则——“只取整,不四舍五入”,那么小A就不能在当年享受年假。
上面的73天、37天、25天就是用这种方法推算,得出年假天数大于等于1的极限,小于1就不能享受当年年假。
PS:员工离职时,计算年假补偿天数的方法也是如此。
除了以上法定和推算两种不能享受年假的情况外,有些地区会有一些特殊规定,比如:浙江地区,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不享受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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