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汉区找渔业承包合同律师,真的大白鲨

时间:2022-11-15 21:40:13来源:法律常识

用鲨鱼做美食,近日,百万粉丝博主“提子”烹煮鲨鱼的一则视频引发关注。视频中,她称该鲨鱼为“巨型人工养殖大鲨鱼”。但随后,有网友举报称,视频中的鲨鱼或为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也称大白鲨),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网红烹煮大白鲨背后:“比老虎还稀有”的大白鲨从哪来的?

图/视频截图

舆论开始发酵后,“提子”也作出了回应,但辩称系“尖齿鲨”,通过正规渠道购买。

7月31日,有关部门回应称,视频中的鲨鱼确认为大白鲨,来自福建沿海地区,相关人员已被警方控制。有律师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大白鲨的成体和幼体在价值认定上存在差别,这将影响最终的量刑结果。

一名举报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确认主播是在四川南充本地食用的大白鲨。“而四川深居内陆,很明显这个非法链条的源头是从沿海某省一直延伸到四川内陆。这是一起跨省作案。”

网红博主吃了保护动物

7月14日,“提子”的一则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的视频引发全网热议。这段于7月12日上传的视频,当时在某短视频平台已有超过7万的点赞量。

“老板老板,我的大货呢?”网传视频显示,“提子”去到当地的一家海鲜超市门口,将一密封严实的包裹剪开,其中赫然是一条鲨鱼。

视频中介绍,“提子”将该鲨鱼带至其亲戚家中,将鲨鱼一分为二,一半用作烧烤,一半用来水煮。随后,鲨鱼被分予众人食用。制作者还在视频左上角标注了“人工养殖可食用”。“提子”称,该鲨鱼约100斤,经对比,体长也比“提子”本人要长。

网红烹煮大白鲨背后:“比老虎还稀有”的大白鲨从哪来的?

图/视频截图

这段充满“噱头”的美食视频,很快遭到了质疑。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举报称,“提子”所食用的鲨鱼或为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也称大白鲨),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然而“提子”否认了这一指控,并称该鲨鱼系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尖齿鲨”。

7月31日,事件有了定论。涉事鲨鱼被确认为大白鲨。早些时候,南充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在回应封面新闻时称,相关部门正在检测大白鲨到底是幼体还是成体,评定其价值,这涉及最终的案件结果。

目前“提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拥有百万粉丝的账号已被封禁,涉事视频也被下架。她的账号ip位于四川,此前的一些视频也显示,她的常活动地是在四川南充。

“提子”的定位似为吃播网红。除了鲨鱼,她还拍摄过食用30斤金色娃娃鱼的视频。鳄鱼、鳄龟、鸵鸟腿等也曾出现在她的视频中。

事发后,涉事海鲜超市称,并未参与鲨鱼的买卖,只是借用场地。据封面新闻报道,南充公安查明大白鲨来源是福建沿海地区,相关人员已被控制。南充公安一名工作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相关部门正在处理调查中,后续有结果会及时通报。

8月1日,网传涉事鲨鱼是从京东平台上购买,京东相关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应称,经反复筛查核实,媒体报道所涉网红“提子”购买的“大白鲨”在京东没有销售。经与多个相关执法部门查询,该“大白鲨”为其他网购平台售卖。

随后,南充市农业农村局也通过官网通报称,有网络媒体报道“网红‘提子’从京东购买大白鲨”的表述,与案件事实不符,有关结果以公安部门调查为准。

大白鲨“比老虎还稀有”

“针对这个事情,一些对鱼类特别熟悉的科普博主、志愿者都做过相关的分析。从结果来看,我觉得具有正常辨别能力的人应该一下也能够分清主播所讲的这个鲨鱼和大白鲨之间的差异。”上海自然博物馆副研究员何鑫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

何鑫介绍称,大白鲨是海洋生态系统的顶级捕食者,因此其在海洋中的位置,包括重要性也是最为显著的,但生态系统中捕食者的数量是逐级递减的。长期以来人们对鲨鱼的捕杀,整个的海洋生态系统的污染,还包括渔业资源的枯竭也导致了大白鲨陷入稀缺的状态。

大白鲨有多濒危?据科学网报道,2010年,有科学家研究发现,目前全球海洋中仅存不到3500只大白鲨,“这使得它比老虎还稀有”。这也意味着,世界上只有极少数的海域能够发现大白鲨的长期存在。今年7月,新华社援引法新社的报道称,目前,全球大白鲨被标记数量约为300头。

在何鑫看来,“提子”食用大白鲨的事件客观上也反映了人们对海洋保护动物认知的不足。更多时候是当作可以随意获取,或取之不尽的资源。他表示,对于海洋中的生物,即使像大白鲨这样已经处于比较稀有的状态,大家可能也不熟悉,更多时候是把它们当作一个食物,“提到鱼就想到食物”。

“大白鲨在日常生活中不多见,虽然全球性地会出现,中国也偶有发现,但是公众不了解,就是因为日常见不到”,中渔协原生水生物及水域生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周卓诚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其实绝大多数鲨鱼并未被列为保护动物,就是噬人鲨也就是大家所说的大白鲨,鲸鲨、姥鲨等在中国是涉保种类,其它一些种类在国内是暂缓核定。(有研究统计,目前存在的鲨鱼种类或超过300种)

何鑫还列举了一个现象,近年来因疫情的原因,对于陆地上的比如吃野味、抓野生动物甚至捕杀或吃播等现象,几乎已经销声匿迹,但捕杀海生动物、滥吃海味的现象却仍然存在。

他表示,这也可能是迎合了观众的心理,很多人都觉得没问题,并没有意识到这些海洋动物身处的状态。

周卓诚则认为,公众对于大型兽类之外的野生动物,其实都认知不足,“以及我们日常生活中相当比例的海鲜,其实都是野生动物,但是真正涉保的种类又不多,所以普法教育这一块也还是需要加强的。”

举报者:“这是一起跨省作案”

“提子”翻车背后,源于一些网友的举报。较早举报此事的是微博上的一位Q先生,他向中国新闻周刊讲述了一些细节。

7月14日上午,Q先生所在的一个群里有人发了相关的视频截图,“我就找到那个主播‘提子’,根据视频细节以及群友的反馈,确认是大白鲨。”除平台举报外,那天下午他又组织群友自发联系南充市渔政局进行电话举报。

Q先生称,根据主播的ip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以及吃大白鲨视频中的“回家了”,他确认主播是在四川南充本地食用的大白鲨。“而四川深居内陆,很明显这个非法链条的源头是从沿海某省一直延伸到四川内陆。这是一起跨省作案。”

“需要找出这个事件背后的沿海供货商,并直接联系当地渔政局。而知道供货商在哪里的,只有主播本人及其团体。”Q先生表示。为此,他与5名群友策划了行动方案。

行动的策划是,他们反串成主播提子的粉丝,并伪装成外地水产店的进货商或想尝鲨鱼肉的小孩子。

为了和主播搭上线,需要冲到直播间的榜单上。计划本来很顺利,Q先生称,由于主播一直在售卖粉丝团不想要的商品,导致最开始的榜单前十陆续离开直播间,他趁机冲到榜二,另一位队友则冲到榜六。然而这时变故却出现了。由于出现了一些质疑“食用大白鲨”的声音,主播提前下播。

当晚,他们又通过地图确认了海鲜店的位置。在暂时失去线索的情况下,他们决定向可能性最大的环渤海地区有关部门求助。

“到了15日晚,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我在微博上向网友发起了求助。”Q先生说,博文反响很大,阅读量已接近百万。后来,他们又向南充市有关部门提供了水产店的详细地址,持续跟踪事件。

Q先生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事实上,目前我国只有一种鲨鱼可以人工养殖的,即狗鲨,因其体型较小。相对来说,大白鲨数量稀少,体型庞大十分显眼。

“大白鲨可没那么容易搞到,尤其现在还是禁渔期。” Q先生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他表示,视频中出现的大白鲨应该是只幼鲨,但即使幼鲨体型也比主播更大。主播把大白鲨刚刚运过去时,是用非常严密的包裹,盖得严严实实的,“说明他们本来就是在刻意隐瞒,而非完全不知情”。

Q先生表示,此次事件可以让某些有侥幸心理、试图钻刑法空子的人警醒一下,同时也可以让更多人意识到,目前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形势有多么严峻。

律师:需判定大白鲨的价值

“提子”食用国家保护动物已是既成事实,其是否“知法犯法”,则仍待官方部门调查。那么,她可能涉嫌什么犯罪?若其辩称不知情,对案件的定性及量刑是否会有影响?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网红博主为了吸引眼球,博取流量,拍摄水煮和烧烤大白鲨的视频已经涉嫌违法。大白鲨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的保护动物,属于刑法规定的珍贵野生动物。且大白鲨未在《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内,该网红不存在食用人工繁育大白鲨的情形。

付建介绍,本案需要判定大白鲨的价值,从而认定该博主是否适用“情节严重”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等量刑情节。

他表示,大白鲨的成体和幼体在价值认定上存在差别。根据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水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噬人鲨的基准价格为20000一尾,其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保护级别系数为5,成年噬人鲨的估值在10万元左右。

付建称,如果不知道食用的大白鲨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且通过购买渠道或者其他证据无法证明存在犯罪故意的,则不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但不知情食用大白鲨也涉嫌违法,“若食用者只知其为鱼肉而非大白鲨肉,参与食用者仅认知其为一般肉类,网红博主未向参与食用者说明其为大白鲨肉,则可以酌情考虑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作者:陈威敬

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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