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1 22:07:11来源:法律常识
在实践中,买受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形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
1、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2、商品房面积误差过大。即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约定面积与进行产权登记的实际面积产生的误差过大。
3、开发商迟延交房。
4、商品房质量问题。
5、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指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或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
6、开发商故意隐瞒真相。指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出卖给第三人或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7、因非属于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按揭贷款申请未获批准。
8、因开发商原因延迟办理房产证的。
9、其他情况。如所购买的商品房因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而无效、因司法机关依法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商品房权利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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