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4 10:18:37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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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李浩)“真没想到,我一趟路都没跑,你们就受理了我的申诉案子,检察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3月12日,得知案件受理后,宜昌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热线”的另一端,传递出申诉人文先生对该院第八检察部控告申诉干警的浓浓谢意。
月3 6日日,时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期,家住宜昌当阳的一起刑事申诉案件申诉人文先生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网上信访”通道,反映其受疫情的影响无法及时向宜昌市检察院送达申诉材料,并通过电子邮件上传了相关申诉材料。
“文先生,您发来的关于相关刑事案件的申诉材料已收到,经初步审查,请您按后附清单补充相关材料并及时网上发我们。经审查材料齐全后,我们会第一时间受理并电话告知您。”当天下午,宜昌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干警便及时回复了文先生。
月3 12日日,审查签批完文先生当天发来的补充申诉材料后,该院控申干警立即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告知文先生,该院已经受理其所诉刑事申诉案件,遂出现了文首所述的感人场景。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宜昌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和操心事,坚持履职战疫和为民服务两手抓、两不误,切实用解决问题的“速度”,让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
疫情防控有速度,检察服务“不掉线”。因疫情防控的需要,暂时关闭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后,宜昌检察机关及时发布公告,引导人民以来信、网络、电话的方式反映诉求,并及时妥善办理,充分保障群众的正当合法权益。疫情期间,全市检察机关安排专人负责24小时接听“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及时处理网上信访件和群众来信。所有的群众诉求,均按照最高检要求,通过电话、短信、邮寄等方式,做到了“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者办理进展答复”,受到了宜昌人民的广泛赞誉。其中,宜昌市检察院处理群众来信255件次,接听“12309检察热线电话”120次,处理网上信访38件次。
防控一线有担当,化解矛盾“不断线”。疫情发生后,全市检察干警积极响应号召,第一时间深入疫情防控一线参与志愿服务,关注社情民意、了解群众诉求,排查矛盾纠纷排查。积极参与“千名干部进千企”活动,深入企业宣传政策,了解企业复工复产的困难和诉求,并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及时排查出刑事申诉案件线索38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8件、民事申诉案件线索79件,均导入了法律程序办理。
案件办理有温度,司法救助“不停步”。全市检察机关利用远程视频接访、提讯和开庭等信息传输系统,采用非接触式办案模式,确保案件按期办理,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主动对接律师,为律师复制案件资料,并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办案中,发现当事人确属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时,及时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及时发现、调查核实司法救助案件线索6件,申报救助金24万元。
大家都学法、知法
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但法律并不是一张能被拉来作大旗的“虎皮”
一碰就会引火烧身
2021年8月,丁某、黄某、许某、王某、郭某、陈某等六名被告人因诈骗罪分别被湖北省远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五年,其中,陈某曾是一名律师。
上述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11月,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丁某在被公司委托成为湖北当阳某项目的工地项目负责人期间,于2015年11月至2016 年10月,与许某、黄某、许某、王某、郭某等4人及宜昌某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分别在当阳市人民法院起诉福建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求其承担给付责任的款项。
2016年11月,法院冻结福建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资金2400余万元。
2018年5月10日,福建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律师向当阳市公安局报案。
经侦大队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发现丁某、黄某、许某、王某、郭某等人相互勾结,在律师陈某的具体策划下,通过办理虚假保证金手续,补签借款协议,伪造虚假账目单据,伪造借款凭证、借据和对账单等资料,制作虚假项目部财务账,然后通过虚假诉讼骗取福建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巨额资金的事实,一举突破这起经过精心策划的虚假诉讼案。
虚假诉讼罪
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虚假诉讼的通俗解释
虚假诉讼又称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虚假诉讼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司法秩序,侵害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危害极大。
当阳警方维护司法秩序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维护司法的公平正义
决不让法律成为犯罪分子牟利的“手段”!
来源:平安当阳
“我们终于有自己的未检工作室啦”。近日,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历时二个月的设计和建设,当阳市人民检察院“法润”工作室正式投入运行。作为开展未检工作的综合平台,工作室旨在通过引入先进设施、配备专业人员、营造温馨环境,让每一个走进这里的未成年人感受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温度,使之成为权益保护的驿站,法治宣传的窗口,未成年人的心灵港湾。
综合工作区
工作室取名“法润”,“法”突出了检察机关的法律属性,“润”取自杜甫的《春夜喜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二字合一有融合检察工作之刚正、未成年人工作之温情的寓意,突显未检工作宽严相济的要求,将“法润”作为一个动词短语来理解,又有以法律的温度,滋润未成年人心田之意。
综合工作区
工作室整体色调选取检察蓝与温暖宜人的米色为主色调,象征检察力度与司法温度的完美融合。家具设计采用多边形桌和蓝色靠背软椅子,全部家具采用圆角包边工艺,兼顾安全和美观。摆放绿色植物、地球仪、卡通摆件等,实现工作区尤其是心理疏导区的家居化环境。设置书柜,精心选购书籍,根据案件情况选择书籍进行赠阅。
心理疏导区
按照未检工作内容侧重点的不同,“法润”工作室分为三个具体的功能区。一是案件办理区。主要是承当讯问未成年嫌疑人和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及亲职谈话功能。在未成年人座位旁摆设法定代理人、律师、合适成年人座位。在讯问区域配置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二是心理疏导区。配置心理测评软件和放松治疗仪器,用于心理测评和舒缓情绪。设置立面书柜、圆形茶几和圆形靠背小沙发,营造心理疏导所需的独立空间和安全感,引导未成年人放下戒备、吐露心声。 三是综合工作区。设置宣告台、会议桌,集不公开听证、不起诉宣告、教育训诫功能为一体。宣告台正上方悬挂检徽,达到对未成人即从轻处罚、又严肃深刻教育的效果。配备示证系统,在案件不公开听证过程中,更直观展示相关证据。
情绪宣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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