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7 15:32:15来源:法律常识
关于调整公司最低工资规定工作的通知
浙政发〔2003〕29号
各市区、县(市、区)市人民政府,省委隶属各个单位:?
为确保员工最低生活保障和合法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具体,经研究,确定从2003年9月1日起,对我国行政区域内的全部公司推行员工最少钟头工资待遇规章制度,与此同时调节最少月薪规范。调整后的企业员工最少月薪标准是390元、430元、480元、520元四档;相匹配最少月薪规范,非全日制工作最低个小时工资待遇分别是3.5元、3.9元、4.3元、4.7元四档。?
请各市区依据隶属县(市、区)社会经济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与企业承受力等具体情况,挑选明确本地最低工资规定予以公布,并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
???
二○○三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