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劳动合同书

时间:2022-03-06 11:00:04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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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位社保识别码:

劳 动 合 同 书

(全日制用人应用)

招标方(公司单位)名字

居所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联系方式

承包方(员工)姓 名 性 别

<?xml:namespace prefix = v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vml" />住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

现居住地 邮编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肥工作和劳动保障局制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须 知

1、公司单位和员工应确保向另一方给予的与签署、执行劳动合同书有关的各类信息内容真实可信。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意一年的,实习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未满三年的,实习期不能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不动限期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书,实习期不能超过六个月。

以实现一定工作目标为限期的劳动合同书或是劳动合同期限不满意三个月的,不可承诺实习期。

实习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书仅订立实习期的,试用期不创立,该限期为劳动合同期限。

员工在实习期的薪水不可小于本企业同样职位最少档薪水或是劳动者合同约定薪水的百分之八十,并不能小于公司单位所在城市的最低工资。

3、彼此对薪资待遇承诺不确立,引起异议的,双方可以再次商议;协商不了的,适用集体合同要求;沒有集体合同或是集体合同未要求劳务报酬的,推行同酬。

4、有下述情况之一,员工明确提出或是允许续签、签订劳动合同书的,除职工明确提出签订固定不动时限劳动合同书外,理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

(一)员工在该公司单位持续工作中满十年的;

(二)公司单位第一次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再次签订劳动合同书时,员工在该公司单位持续工作中满十年且距退休年龄规定不够十年的;

(三)持续签订二次固定不动时限劳动合同书,且员工沒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要求的情况,续签劳动合同书的。

5、除承诺工作年限和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况以外,公司单位不能与员工承诺由员工担负合同违约金。

使 用 说 明

1、经被告方彼此商议必须提升的条文,及其劳动合同书的变化等內容在合同规定内填好下不来时,可另附页,但需双方签字盖章。

2、合同规定应应用签字笔或中性笔填好,笔迹清晰,文本简洁、精确,不可修改。

3、合同规定双方各持一份,交承包方的不可由招标方委托存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要求,双方经公平自行、协商一致签署合同规定,一同遵循合同规定所列条文。

合 同 期 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采用以下第____ 种方式:

(一)固定不动限期,租期自______ 年 ______ 月______ 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在其中,实习期自 日起,至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租期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在其中,实习期自______ 年 ______ 月______ 日起,至______ 年 ______ 月______ 日止。

(三)以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中为限期,租期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中(每日任务)过去进行时停止。

工作中

內容

工作中

地址

第二条 承包方允许依据招标方必须,从业_____________职位(技术工种)工作中,承包方工作中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承包方应依照招标方有关本职位生产制造(工作中)每日任务和负责制规定进行要求的总数、性能指标和工作目标。

第四条 招标方应实行国家和省、市相关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依规创建和健全劳动规章制度。承包方应认真履行工作责任,严格遵守招标方依规制订并向员工公示公告或告之的各类管理制度。

工作中

時间

歇息

请假

第五条 承包方所属的职位推行以下第________种施工时间制。

1、标准工时工时制度。承包方每日运行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星期不超过四十钟头。

2、综合性测算施工时间工时制度。在综合性测算施工时间周期时间内,均值日运行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运行时间。

3、不定时工作制。

推行综合性测算施工时间工时制度、不定时工作制的,需经工作行政机关准许。

第六条 招标方确保承包方在租期内依规享有国家规定的各类歇息请假支配权。

第七条 招标方应以贷币方式按月付款承包方的劳务报酬,每月__.日为发工资日。

第八条 承包方在试用期工资为______元/月。

乙方实习期满时,招标方应依据本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明确承包方推行以下第_____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承包方标准工资为________元/月,绩效工资(奖励金)等依照招标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承包方具体工作奉献明确。

2、计件。招标方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劳动定额规范,计件工资价格为_____元。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发展

商业保险

褔利

工资待遇

第九条 在租期内,甲、乙彼此务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准时全额向社保公司交纳各种社会保险金,在其中依规应由承包方交纳的一部分,由招标方从承包方薪资酬劳中代收代缴。

承包方患职业危害或因工受伤、生病或非因工受伤、因工或非因工身亡等其他员工福利依照我国和省、市或本企业集体合同的相关要求实行。

工作

维护

工作

标准

职业病安全防护

第十条 招标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相关员工工作安全性、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卫生等要求,对承包方开展业务流程技术性、食品卫生安全等层面基本知识的文化教育,为承包方给予符合我国要求的环境与健康标准和必不可少的劳动保护用品,维护承包方的安全可靠和身心健康。

招标方对工作上很有可能造成的职业危害和其他伤害以及不良影响、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福利待遇等务必属实告之承包方。

工作履行合同与变动

第十一条 双方应依照本合同约定,依规全方位执行分别的责任。

第十二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动工作合同约定的內容。变动劳动合同书,理应选用书面通知,工作合同变更书由双方各执一份。

招标方更改名字、法人代表、负责人或是投资者等事宜,不危害工作合同的效力。

招标方产生合拼或是公司分立等状况,原劳动合同书再次合理,劳动合同书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公司单位再次执行。

第十三条 双方经协商一致,合同规定可以消除。

第十四条 承包方提早三十日以书面通告招标方,可以消除合同规定。承包方在实习期内提早三日通告招标方,可以消除合同规定。

第十五条 招标方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承包方可以消除合同规定:

(一)未依照本合同约定给予安全生产或是工作标准的;

(二)未立即全额付款劳务报酬的;

(三)未依规为承包方交纳社会保险金的;

(四)招标方的管理制度违背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的要求,危害承包方利益的;

(五)以诈骗、要挟的方式或是趁人之危,使承包方在违反真正想法的情形下签订或是变动劳动合同书,导致工作无效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承包方可以消除合同的其它情况。

招标方以暴力行为、危害或是不法限定人身自由权的方式逼迫承包方工作的,或是招标方交通违章指引、强制探险工作严重危害承包方生命安全的,承包方可以马上终止劳动合同,不需事前告之招标方。

第十六条 承包方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招标方可以消除合同规定:

(一)在使用期内被证实不符录取标准的;

(二)比较严重违背招标方管理制度的;

(三)比较严重渎职,假公济私,给招标方导致重要危害的;

(四)承包方与此同时与别的公司单位创建劳务关系,对进行本企业的工作目标导致严重影响,或是经招标方明确提出,拒不改掉的;

(五)以诈骗、要挟的方式或是趁人之危,使招标方在违反真正想法的情形下签订或是变动劳动合同书,导致工作无效合同的;

(六)被单位受贿罪法律责任的。

第十七条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招标方提早三十日以书面通告承包方或是附加付款承包方一个月薪水后,可以消除合同规定:

(一)承包方生病或是非因工受伤,在规范的诊疗到期后不可以从业原工作中,也不可以从业由招标方另行安排的工作任务的;

(二)承包方不可以担任工作中,通过专业培训或是调节岗位,仍不可以担任工作中的;

(三)工作合同生效时需根据的客观条件产生重要转变,导致劳动合同书没法执行,经甲、乙彼此商议,无法就变动劳动合同书內容达成共识的。

第十八条 承包方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招标方不可按照合同规定第十七条的要求终止劳动合同:

(一)从业触碰职业病危害工作的员工未开展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是疑是职业危害患者在确诊或密切接触期内的;

(二)在本企业患职业危害或是因工受伤并被确定缺失或部份丧劳的;

(三)生病或是非因工受伤,在规范的诊疗期限内的;

(四)女工在怀孕期间、预产期、哺乳期间的;

(五)在本企业持续工作中满十五年,且距退休年龄规定不够五年的;

(六)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規定的其它情况。

第十九条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工作终止合同:

(一)劳动合同书到期的;

(二)承包方逐渐依规享有养老保险工资待遇的;

(三)承包方身亡,或是被法院宣告死亡或是宣告失踪的;

(四)招标方被依规宣告破产的;

(五)招标方被吊销营业执照、勒令关掉、撤消或招标方决策提早散伙的;

(六)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規定的其它情况。

劳动合同书到期,有合同规定第十八条要求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书理应持续至对应的情况消退时停止。与此同时,合同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要求缺失或部份因公负伤员工的劳动合同书的停止,依照国家相关工伤险的要求实行。

第二十条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招标方理应向承包方付款经济补偿金:

(一)招标方按照合同规定第十三条要求向承包方明确提出终止合同并与承包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的;

(二)承包方按照合同规定第十五条要求终止合同的;

(三)招标方按照合同规定第十七条要求终止合同的;

(四)除招标方保持或提升劳动者合同约定标准续签劳动合同书,承包方不同意续签的情况外,按照合同规定第十九条第(一)项要求停止固定不动时限劳动合同书的;

(五)按照合同规定第十九条第(四)、(五)项要求劳动合同解除的。

彼此

承诺

的其

它事

第二十一条 甲、乙彼此本着合理合法、公平公正、公平自行、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的标准承诺:

异议

解决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执行合同规定产生异议,可立即商议处理;也可依规申请办理协商、诉讼、提出诉讼。

其他

事宜

第二十三条 合同规定解释权,依照我国、省份相关要求申请办理;在租期内,如本合同文本与我国、省、市相关新要求不符合的,按新规范实行。

第二十四条 合同规定一式叁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存进承包方档案资料。

第二十五条 合同规定是双方创建劳务关系、申请办理用人报备、解决关于劳动仲裁、续签合同书或申请办理社保及流动性迁移办理手续的根据,双方应妥当存放。

招标方(公司公章)

法人代表

或授权委托人

(负责人)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承包方(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