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员工可否要求经济赔偿?

时间:2022-08-11 16:30:10来源:法律常识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了,职工不想续签劳动合同,那样职工还能够规定经济补偿金吗?员工在用人公司工作几年,奉献自己的青春和辛勤,对劳动者的年龄和身体对再度应聘求职已有很大影响,正当程序觉得需要对员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具体的情况下面由法律知识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合同期满停止,职工能够要求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情况: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停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根据上述规定,能做如下所示了解: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公司允许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职工不配合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公司并不支付经济补偿;

2、假如用人公司允许续订劳动合同,但减少劳动合同约定标准,职工不配合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公司理应支付经济补偿;

3、要是用人公司不配合续签,不管员工是不是允许续签,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公司理应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司法实践终,劳动合同期满停止的,用人公司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一般只从2008年1月1日起测算(国企职工参考上边的要求)。

二、职工可以要求获得是多少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赔偿金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期限,每满一年付款一个月工资标准的向职工付款。

六个月左右不满一年的,按一年估算;不满意六个月的,向职工付款大半个月薪的经济补偿金。月薪就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

除了上述情况之外,公司单位辞退员工的,就是属于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关系,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付款赔偿费,即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期限,每满一年付款二个月工资标准的向职工付款。六个月左右不满一年的,按一年估算;不满意六个月的,向职工付款一个月工资的赔偿费。

三、劳动合同书已过期,企业不续签的需求提前通知吗?

企业不续签的不用提前通知。因为《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的必须提早30日通告,那就要看本地的地方性劳动法律法规终是不是有规定或劳动合同书终是不是有约定,没有规定或约定的彼此都不需要提前通知另一方,有规定或约定的按规定或承诺实行。

因用人单位的缘故未办停止或是续订劳动合同办理手续,员工再次在该用人公司工作中,产生确认劳动关系的,视作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尽管企业不必提前通知不续签,可是企业应当在消除或是劳动合同解除生效日7日内为员工出示消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合理证实。

员工可以凭合理证明文件,立即办理失业登记办理手续。你也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障金。

(小编:王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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