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0 12:00:02来源:法律常识
员工贴近法定退休年龄时要怎样签订劳动合同书?
依据原劳动部政策研究室《对〈关于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第42条如何执行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131号)的相关规定,员工与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假如员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彼此仍还可以在公平自行、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续签劳动合同,但合同期限不可超出退休年龄规定;员工若是在合同到期时,已贴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达到五十五岁,女年满四十五岁),彼此还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续签劳动合同;但如果两个人达不成一致,不会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则按照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在劳动合同解除后按照规定领到失业补偿金,享有失业补偿金的届满后仍然未就业,合乎社会救济要求的,能够按照规定领到社会发展福利金,达到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