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18:03:48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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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州律师工作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机遇,对标对表先进,强化改革创新,形成了一批领先全省全国同行的开创性成果,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目前广州执业律师15570人,稳居全国各大城市第三,每万人口拥有律师数升至10.0人,律师事务所796家。
亮点一:深化改革整体推进
出台《关于加快发展高端专业服务业的意见》《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市商务局、市外办等单位出台《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制定《广州律师986提升计划》,将律师业纳入全市高端服务业发展规划,对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注重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各方面改革陆续“开花结果”。
亮点二:执业环境更加优化
支持律师依法执业,在全国率先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推动市中院开通“广州审务通”和“律师通”平台,市、区两级检察院全部设立“律师接待室”,公安看守所在全省率先实施周末和节假日会见制度。承接做好“放管服”改革,审批时限压缩超过50%,全国首创律师电子执业证。建成全国首个律师大厦,打造了全国首个法律服务集聚区。加强律师执业监管,成立全国首个副省级城市律师“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全市“规范律师事务所”有219家。
亮点三:行业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提速
市律师协会设立金融、清算与破产、婚姻家庭等42个法律业务专业委,海事海商、知识产权等法律业务居于全国前列。全国首创“法律服务交易会”,打造供需合作平台,并成功举办两届“中国广州法律服务交易会”。广州律师担任19583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企业法律顾问。首次评选出20名“知识产权大律师”、“涉外大律师”。近3年我市律师办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共43.4万件,去年全行业总收入57.2亿元,同比增21.7%,收入超亿元的律师所10家。
亮点四: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有为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律协在全国同行成立第一家营商环境研究机构,组建4个“暖企行动”律师服务团,承办“2017广州法治化营商环境论坛”,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相关案例入选“2017年度广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十大案(事)例”。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18条措施”,完成对2730家民营企业的“法治体检”,设立法律顾问室的民营企业专业市场增至6家,海珠区率先在全省成立服务民营企业粤港澳律师团。
亮点五:公共法律服务便捷惠民
广州律师全方位参与社会治理,助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全国率先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线上线下全覆盖,成立全省首家律师个人调解工作室,设立全省首家专门服务村(社区)老年人的助老律师团。全国率先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城管“律师驻队”、律师调解模式全覆盖。设立全国首个律师驻知识产权法院调解工作室。“问律师”“法宝宝”等新媒体应用宣传平台启用,让广大群众足不出户享受“指尖上”公共法律服务,越来越多群众形成“信法不信访”、“法律问题主动找律师”的良好习惯。
亮点六:涉外法律服务发展步伐加快
主动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形势,我市8家律师所在境外17个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同比激增183%;美国、英国、法国等外国律师所在广州设立代表处22家。设立全国自贸区外第一家穗港联营律师所,成功代理全国首件涉“一带一路”建设案件。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合作设立全国首家涉外律师学院,第一次组织我市20名涉外律师领军人才赴境外(英国)培训。市律师协会成立全国首个“一带一路”专业委,首个粤港澳大湾区与自贸区专业委。61名律师入选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入选人数全省第一。
亮点七:参政议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有81人(含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人),为历史之最,他们认真履职,建言献策,近3年提出410多份较高质量的提案议案,内容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乡村振兴、公益诉讼等多个领域,充分体现了律师的专业作用和社会责任。从2003年至2019年,广州律师针对超过180多部国家和地方立法草案,向有关部门提出超过3000多条立法建议,内容涵盖包括《民法典(草案)》《物权法》《慈善法》《律师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部重要法律法规,诸多重要建议被采纳。
亮点八:行业党建工作持续加强
全面加强党对律师行业全面领导,市律师协会党委更名为广州市律师行业党委,制定《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清单》,全国率先实现全市律师事务所章程修订全覆盖,在全省成立首家律师事务所党委。目前,全市共成立律师事务所党组织262家,律师党员3436人,实现律师行业党的工作全覆盖。中组部先后2次调研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并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刊文给予高度评价。
亮点九:新闻宣传卓有成效
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媒体阵地,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南方日报》、南方网、凤凰网等媒体,纷纷关注报道广州律师工作在村(社区)法律顾问、涉外法律服务等方面成效亮点。《亲历改革开放四十年》《法治路上,我们昂然前行》《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与70名广州刑辩律师面对面“夜话”》《中国人吃不起平价药是谁的错?——从谈起药品专利保护》等多篇文章荣获广州地区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好新闻一等奖,广州律师工作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持续增强。
亮点十:社会各界广泛认可
广州律师工作先后得到司法部原部长张军、副部长熊选国、刘振宇,副省长李春生等上级领导充分肯定。中标省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的6家律师所全部为广州律师所。近两年有2家律师事务所党组织、5位律师党员受到全国律师行业党委表彰。涌现了全国“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律师)”毕亚林、“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胡芳军、“5A级社会组织”市律师协会等一大批全国全省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在2018年度全省综治考核中广州单项得分全省第一。郑穗军律师连续九次参加“1 1” 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成为公益标杆人物。市律协以“郑穗军”命名一项公益奉献奖,鼓励更多律师参与公益事业。
【记者】彭志强
【通讯员】黄庆伟
【作者】 彭志强
【来源】 法治广东行南方号
■《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健全证人保护工作机制,对因作证面临人身安全等危险的人员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广州市《证人保护规定》是刑事诉讼法2012年确立证人保护制度后精细化落实这一制度的地方性规范文件,规定了刑事案件办理流程中公检法部门在保护证人方面的具体责任,为有效惩治刑事犯罪,特别是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配备了“最强助攻”。
■补足事前保护
办案各环节对证人保护进行必要性审查
2018年9月,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王某等7人开设赌场落网,案件到了花都区检察院。考虑到提供举报线索的李某某在本案中的关键作用,该院想让李某某出庭作证。但问题在于,为这个赌场充当“保护伞”的原花都区某局某副所长此时仍在庇护其他同案人开设赌场,李某某出庭肯定会面临不小的人身危险。
正在商讨对策时,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于2018年9月出台了《关于证人保护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证人保护规定》),“我们根据相关条文,立即向侦查机关发出证人保护建议函,共同商定保护方案,确保公安机关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保证证人安全。”花都区检察院办案人员说。
花都区检察院所依据的,是《证人保护规定》中的“保护评估”条款,即对证人保护进行必要性审查。目前这已成为广州公检法等部门在案件办理各环节必须履行的程序。
一直以来,我国刑事案件中证人出庭率普遍较低。以广州市为例,2017年6月至今,两级法院刑事案件数为3.2万多件,证人、鉴定人出庭案件约200件,出庭率约为0.61%。在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下,犯罪组织背后关系网与保护伞复杂,担心遭到打击报复是很多证人不愿出庭的现实原因。
广州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教授杨建广表示:“我国目前的证人保护没有系统的制度,只有零散的规定,保护的主体是谁,具体采用哪些方法,各个部门之间责任如何界定,职责如何衔接等,都没有细化的运行规则,导致证人‘不敢、不愿、不想、不会’出庭。”
“证人保护具有滞后性,事前保护不足。实际上是只有证人遭受了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之后,相关机关才能对该违法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或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这是不少公检法工作人员在办案中存在的共同感受。
《证人保护规定》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对证人保护进行了系统的细化规定。每一个阶段,对应的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都必须把证人保护的必要性审查做在前头,及时对证人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现实性及其程度等进行评估,并作出是否采取保护措施的决定。
■细化过程保护
侦办各阶段设置严密措施保障证人安全
一旦评估认可证人保护的必要性,一整套保护措施就要立刻跟进。《证人保护规定》对案件侦办的每个阶段都列举了七八条具体的“高招”,包括“变更住所和姓名”“对证人询问的视频音频资料进行技术处理”“给出庭证人安排专门通道”“不得采用诱导式发问”等。
前段时间,公安机关办理的李某某涉嫌某宗敲诈勒索案中,对相关证人做了询问笔录的证词。“以往没有具体规定,证人证词囊括在一本大案卷中,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在阅卷时,证人的名字、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都一览无余,个人信息一暴露,证人就有被打击报复的风险。”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相关办案人员说。
而此次办案,根据《证人保护规定》,公安侦查员专门接送证人至特定地点开展询问取证工作,其间避免其他与本案无关人员参与,此外还对证人的个人情况和证言材料单独立卷,与其他案卷材料分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这样严密的保护措施,此后被一直延伸到审查起诉、庭审等全过程。
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曾办理了谭某等20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多名被害人慑于主犯及其骨干成员的压力,不敢指认和作证。
“承办检察官与两名证人建立24小时热线联系,并要求公安机关派员24小时待命。在审判阶段,根据《证人保护规定》的要求,让证人在与法庭有物理隔离的证人室作证,采取全程模糊脸部、变声等措施,让谭某及其他组织成员无法知悉证人的身份。证人看到我们措施严密,终于打消了顾虑,出庭作证。审判结束后,承办检察官建立的证人热线仍旧开通,并定期询问证人情况。”海珠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李婷婷说。
海珠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周征远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证人保护制度用到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这些重大、敏感案件中,不仅可以鼓励证人出庭作证,也有助于法官查明案情、准确定性。
■严肃事后问责
无缝衔接、规范运行,保护不力将被追责
以往,只有证人人身安全遭到威胁,甚至实质性伤害后,才对侵害人采取措施。而根据《证人保护规定》,一旦启动了证人保护程序,就像给文件加盖了密级,一旦泄密导致证人受到伤害,对涉嫌“保护不力”的相关办案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除了公检法各自责任追究机制外,检察院还承担“侦查监督”之责。在审查批捕的过程中,发现应当受到保护的证人没有得到保护的,或者发现有滥用职权、违反法律法规适用证人保护措施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案件从起诉到办结,往往要经历多次诉讼阶段转换,如果不建立无缝衔接流程,证人保护将面临断层,可能出现证人信息泄露,甚至导致证人作证后遭打击报复的现象。”广州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陈思民介绍,《证人保护规定》还细化了证人保护流程,规定了各个阶段前后衔接中应当注意的问题,确保保护行动规范运行,形成公检法多方联动保护机制。
《证人保护规定》实施以来,通过落实保护举报人、证人措施,让群众敢于揭发检举,勇于指认作证,广州几家法院的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率已提升到了3%左右。
本期统筹:许诺
《 人民日报 》( 2019年08月04日 04 版)
绍兴越城:就王某申诉案举行听证会,邀请律师、公安人员参加。
乐山市中:向律师介绍12309中国检察网。
株洲石峰:听证会上,当事人决定不再申诉。
江苏苏州:就沈某走私普通货物案起诉必要性召开公开听证会。
广州海珠:收集《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检律关系反馈表》,现场与来访律师进行交流。
绍兴越城:
当事人内心的痛点消失了
“走到今天这一步,我已心满意足,虽然有些小小的失望,但我尊重法律,尊重律师的解答,尊重检察官的努力。”近日,一场听证会后,王某对判决结果有了理性的认识,自愿息诉罢访。看到这一幕,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检察官笑了。
今年8月的一天,王某拿着申诉书来到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情绪激动地反映她儿子的案件,表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要求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我要申诉,三人一同犯罪,最终只有我儿子被判刑,法院的判决不公平,你们到底管不管?”
原来,王某的儿子小北伙同小丁谎称有一张承兑汇票要贴现,将一张伪造的面额为20万元的承兑汇票以19.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阿兵。案发后,小北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声称实施诈骗的有三个人,除了他和小丁外,小徐也参与其中。然而,小丁因车祸意外死亡,并无口供。据阿兵陈述,交易当天系小北、小丁二人与他商谈,小徐负责开车,全程在车内且未参与交易。除小北的指控外,在案证据无法证明小徐的行为涉嫌犯罪。最终,小北因票据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判决后,小北并没有提出上诉。
然而,对于儿子的判决结果,王某一直不理解,愤懑之下,她决定来越城区检察院讨个说法。
接访人员随后调取了原案卷宗材料,审查后认为,原案判决认定犯罪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且小北自愿认罪认罚。然而,尽管接访人员耐心向王某阐明法律适用的依据,王某还是听不进去接访人员的解释,偏执地认为检法两家“官官相护”。
“如何打破这一僵局呢?”接访人员陷入思考,“既然当事人对检察人员不信任,不妨邀请第三方参与公开听证会。”
9月27日,该院就此案召开刑事申诉公开听证会。浙江纳森律师事务所的沈律师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
详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后,沈律师结合通俗易懂的生活案例,为王某解释了法律依据,并就其他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问题逐一为王某答疑解惑。经过沈律师耐心细致地讲解和引导,王某的情绪逐渐稳定。随后,沈律师宣布了评议意见,即原判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处理结果适当。“只有让孩子正视错误,才能吸取教训痛改前非。作为父母,要舍得‘放手’,让孩子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才是最好的教育。”察觉到王某内心的痛点,沈律师解释道。王某含泪点头称是。
据介绍,近年来,该院在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不断完善第三方参与机制,逐步提高律师参与接访比例。截至今年10月底,该院已通过律师协会与35家律师事务所建立联系,130余名律师已轮流入驻值班,参与化解各类群众信访事件47件次。
(本报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陈媛媛 朱丹丹)
株洲石峰:
“我们误会检察官了”
11月底的一天,湖南省株洲市天桥律师事务所驻株洲市石峰区检察院的值班律师罗建文受邀参与一起信访案件的接访工作。
2014年,刘大姐、小孟与老谭合伙开办了一家驾校,老谭为法定代表人。然而,因公司未能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缺乏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刘大姐和小孟怀疑老谭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驾校财产,股东之间矛盾重重。2016年,三人的矛盾彻底爆发,在老谭生病住院期间,刘大姐与小孟将公司公章拿走。老谭出院后登报注销了两枚公章,并重新办理了新的公章。2017年,驾校因经营不善被迫关停,部分拿不到退费的学员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此外,驾校经营期间有部分民间借贷债务,债权人也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驾校在支付完部分员工的安置费用后,多份生效民事判决无法执行。
2019年驾校面临拆迁,老谭作为法定代表人与政府签订房屋安置协议,征收款用于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偿还债务后略有结余。刘大姐、小孟认为老谭伪造股东会议记录及公司印章,未经另两位股东同意领走拆迁款,遂以侵占罪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审查后决定不予立案。二人表示不服,来到石峰区检察院请求立案监督。
承办检察官核查完情况后认为,老谭作为驾校法定代表人,有权与政府签订房屋安置协议。驾校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就财产分配问题产生纠纷,属于公司法调整范围,应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对此,检察官对上访人的诉求一一作了答复,但二人对答复意见并不满意。“我不认可老谭的做法!公司是我们共同的,凭什么他一个人作决定!”“你们就是欺负我们不懂法,忽悠我们!”面对情绪激动的刘大姐和小孟,承办检察官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继续做工作。
就在这时,承办检察官看到律师值班工作站的门开了,平日这里都会有律师值班,负责处理认罪认罚案件,不如邀请律师一起为刘大姐和小孟答疑解惑,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听完承办检察官的来意,值班律师罗建文欣然答应:“如果你们愿意,我很乐意提供一些法律方面的帮助。”在律师的专业讲解下,刘大姐和小孟的情绪有所缓和,但仍无法完全信服。
如何才能让二人息诉罢访,真正化解矛盾纠纷呢?该院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多方代表从不同角度释法说理,解开当事人的心结。
11月24日,石峰区检察院召开听证会,邀请侦查机关代表、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听取多方意见。听证会上,罗建文利用法律专业知识,深入浅出地讲解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又向申诉人打起了“感情牌”,让她们看到检察机关为了这起案件所付出的努力,使二人彻底放下偏见。
“罗律师说的有道理,原来我们总认为检察机关偏袒了对方,对处理意见有误解,现在理解了。我们决定按照律师的意见通过民事诉讼渠道来解决我们的账务问题。”听证会结束后,刘大姐和小孟表示不再就此事继续申诉。
据悉,该院与区司法局在信访接待中心设立律师值班办公室,公示律师值班工作范围、条件、职责及当日值班律师基本信息等,并确定每周二至周四为律师值班日。今年以来,该院已邀请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31件次,均得到有效化解,没有一件形成积案。
(本报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骆艳丽 罗菡)
广州海珠:
“三个一”赢得检律亲清互动
工作中,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深化检律协作,通过“一段语言、一纸表格、一通电话”方式打造“互敬互重、平等相处、相互支持、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良性互动生态,切实增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
一段语音提升服务质效。“欢迎致电海珠区人民检察院,辩护律师业务办理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每次致电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律师业务服务热线时,黄律师总能听到“云总机”播放的语音提示。“晚上也可以预约第二天办理业务,还可以线上提交材料,太方便了。”黄律师说。今年8月以来,海珠区检察院打造“云总机”语音指引模式,对涉检法务工作作出清晰指引,保障工作时间外律师权利,有效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一纸表格加强检律互动。办完案件,覃律师在《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检律关系反馈表》上填写意见建议:绑定12309平台账号就可以收到案件提起公诉的提示……覃律师高度肯定检察官的耐心讲解和及时反馈,对该院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共同体关系的工作很赞赏。据悉,该院每周都及时整理汇总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该院工作实际情况,把建议融入到检律工作中。
一通电话保障交流合规。“听取意见的方式及时间……邱检察官的联系方式为……”按照电话要求,何律师很快在“广州微检察”提交了申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或者‘广州微检察’,申请后一个工作日就可以获取承办人的办公电话,听取到检察官意见,此前我一直担心因为‘三个规定’联系不上经办人……”何律师感慨道。据了解,该院在保障查询合规的前提下,在律师经过预约申请后,及时告知承办检察官联系方式,同时告知承办检察官相关信息,有效拓宽检律沟通渠道,提高检律关系互信度。
(本报记者钟亚雅 通讯员肖祎琳)
乐山市中:
网上联手,异地阅卷跨越828公里
“感谢你们为我们提供这么多帮助,终于完成了这次疫情时期的跨省异地阅卷!”近日,四川睿典律师事务所主任雷定全和律师唐巍来到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表示感谢。
原来,唐律师代理的案件系云南省罗平县检察院管辖,与乐山市直线距离828公里。唐律师前往罗平县阅卷,不仅需要花费较多时间和经济成本,更重要的是当地正处于新一波疫情涌现的特殊时期,到现场阅卷很可能面临隔离等防疫措施要求,继而会影响到办案时间。当事人家属十分焦急,唐律师想到了检察机关的异地阅卷机制。随后,他通过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创建的“检律微信群”咨询跨省异地阅卷事宜,希望检察机关能帮忙解决这次难题。
收到申请后,该院立即与云南省罗平县检察院联系。然而,难题来了,跨省异地阅卷需协调、对接阅卷资料传送和加密电子卷宗传输等事宜,但目前四川、云南两省都不是“互联网阅卷系统”的试点单位,办案系统的部署点也不一致,电子卷宗暂时不能通过办案系统进行传输。
本来可以照实答复暂时不能办理就可以了,但为了减少律师到外省疫区阅卷的执业风险,同时也为了缓解案件当事人的焦虑,川滇两地检察机关反复协商沟通,最终找到了一个可操作的办法:先由市中区检察院指导唐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向罗平县检察院申请绑定案件、预约阅卷;再让罗平县检察院在“12309中国检察网”上对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简称“三证”)进行审核后,将电子卷宗加密处理刻录成光盘,通过机要通道邮寄至市中区检察院,市中区检察院收到后转交给唐律师;最后,再将律师阅卷所需签署的文件和证书等材料寄回罗平县检察院。
虽然随着跨省异地阅卷系统的完善,这些问题最终会逐步解决,但面对各种情势不一的需求,四川各地基层检察院通过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拓宽检律联系协作渠道等,主动告知律师代理案件的程序性信息,支持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等信息化平台办理各项可网上预约、办理业务的行为,获得律师点赞。
(本报记者曹颖频 通讯员陈杨 胡晓飞)
江苏苏州:
律师会见后,她主动认罪认罚
跨境“代购”被侦查机关认定为走私,公司合伙人对低价报关究竟是明知还是被蒙在鼓里……近日,江苏省苏州市检察院就一起走私普通货物案起诉必要性举行公开听证会。
2017年1月,沈某以母亲名义与曹某(已被提起公诉)合伙成立一家跨境电商贸易公司,从日本“代购”日化品在国内销售。经查,该公司在经营期间共计报关进口12批商品,均存在低报价格、伪报品名等申报不实行为,共计偷逃税款约31万元。
案件被移送到检察机关后,沈某表示自己对公司偷逃税款的相关事实不清楚,也不愿意认罪认罚。
据了解,沈某与曹某合伙开设该跨境电商贸易公司,曹某负责采购产品、确定商品报关价格,沈某负责日常管理、货物进口通关工作。
“从侦查机关调取的聊天记录中,我们发现,沈某一直在该公司的工作群内,对于群内讨论低报价格的情况,她是知情的。”办案检察官于坤祥告诉记者,即使她没有参与走私犯罪的具体行为,但作为合伙人,明知公司存在低报价格、伪报品名的事实,仍继续开展业务,已经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
一方面是沈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拒不认罪,另一方面是其犯罪金额较少,在走私犯罪中作用较小,为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苏州市检察院向其代理律师姜律师说明了沈某不愿认罪的情况。
在之后的律师会见中,姜律师向沈某解释了走私犯罪的法律规定,以及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标准。看到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了解到认罪认罚从宽的法律政策,沈某拒不认罪的态度有所松动。
“我觉得自己没拿公司的分红,就应该不是犯罪,看来还是不懂法啊……”沈某坦诚说出了自己不肯认罪的“心结”,并主动表示愿意认罪认罚,补缴偷逃税款。
“鉴于沈某主动认罪认罚,且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法定或酌定从轻情节,我们考虑对沈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苏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潘琳华告诉记者。除沈某外,该案还有4名从事人事、财务工作,领取固定工资的公司员工涉嫌走私犯罪,根据“应听尽听”原则,针对该案的起诉必要性,苏州市检察院召开了这次公开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沈某哽咽着反思自己行差踏错的原因,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听证员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后,经评议一致同意对沈某及4名公司员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在这起案件中,我感受到律师的意见建议不再是一份普通的书面材料,而是检律良性互动的通道,更是检律协同守护公平正义的一次生动实践。”姜律师说。
(本报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史莹璁)
湖北恩施:
换位思考让李某想通了
“蒋主任,上次听证会上,老李一家人答应息诉罢访的,他们现在怎么样了?”近日,湖北夷水律师事务所律师赖秦宽来到该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检察院阅卷时,顺便向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蒋晓琼问道。
事情还要从2009年说起。老李家的住宅因修建铁路需要被征地拆迁,恩施州舞阳坝街道办事处在落实拆迁安置时,因发现老李在另一处有宅基地,按照规定,老李不能在安置小区享受宅基地。另一处的宅基地虽然在老李名下,但其弟弟已在此修建了房屋,于是舞阳坝街道办事处协调老李与其弟签订了分割协议,后又与老李签订了房屋征收安置补充协议,将老李选定的安置房落实到位,老李已经入住。但老李总是认为,她应该拿到属于自己的那块宅基地。于是多年来,她不断上访、起诉,这起案件经过三级信访,又经两级法院审理,都以老李的诉求于法无据告终。
老李慢慢接受了自己已得到补偿,不应该再继续纠结这件事了。但事情却没有结束,老李的弟弟李某始终不甘心,他告诉老李,要到宅基地一人分一半,老李又有些心动。二人来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要求落实宅基地的问题。
为了彻底化解矛盾,恩施州检察院决定对该案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包括赖秦宽在内的5名听证员参加听证。
“我认真分析了案情后,认为政府和法院的处理十分合理。现在来看,问题主要出在李某身上,让李某真正息诉罢访,才能化解矛盾纠纷。”赖秦宽说。
5名听证员评议后,一致推选赖秦宽作为代表发言。但赖秦宽并没有着重讲法律,而是让李某看到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为了这起案件所付出的努力,劝说李某换位思考、放下执念。赖秦宽还把自己的电话号码留给了李某,让他随时可以和自己联系,解答他的问题。在听证员的劝说下,李某答应息诉罢访,至此,终于案结事了。
这起案件并不是个例,今年以来,赖秦宽共参与了4起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纠纷的案件。
据了解,恩施州检察机关为了化解纠纷,积极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在检察机关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引入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建立律师听证员库。今年以来,该院已先后化解信访案件52件,取得明显成效。
“我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案件大都是民事、行政案件,律师的参与能为当事人打开新的视角,也更能让他们从情感上接受案件的处理结果。”赖秦宽说。
(本报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万莞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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